(4)在合并用药的某些临床研究中,一些合并用药的耗用量或使用频率可被用做评价中医瞄床研究药物效应的有效指标。某些合并用药的不良反应在研究中出现的频率或严重程度的改变可能被用来评价中医临床研究药物,在选择观测指标时应予以考虑。
(5)对通过合并用药的临床治疗方案评价所研究的中药要恰如其分,临床研究结束时应严格按照临床研究证实的临床效应、作用强度、应用方法作出结论,避免脱离临床研究所反映的药物实际作用特点,夸大所研究药物或贬低其他合并药物作用。如需联合使用的药物,不能说成是可独立使用的药物;属于辅助治疗性的药物,不能说成是主治药物;改善临床症状为主的药物,不能夸大为根治疾病的药物;需要某种辅助措施的,在使用方法上也不要忽略。
(三)结果评价
临床干预措施对人体施加的影响是多层次、多方位的,涉及生理、心理、社会功能以及周围环境等多个方面。几乎所有医疗干预措施都会对人体存在或多或少的不良影响,因此评价某项干预措施,不但要了解其作用是否有效,还要知道其不良作用,方能综合权衡其益害比。另外,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条件下,如何有效而公平地使用有限的卫生资源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因此,对临床干预措施的评估主要着重于有效性、安全性和卫生经济学评价3个方面。
1。疗效评价指标选择应考虑中医药疗效特点:中医药干预措施对机体多层次、多环节、多靶点的整体调节作用,被认为是产生疗效的依据所在。中医药的临床疗效评价体系,既要与国际接轨,还要有中医的特色,应兼备病、证疗效两个方面的内容。
在选择疗效评价指标时,应从中医药的整体调节优势和机体对干预措施的整体反应性人手,在采纳常规疗效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建立包括PR0和生存质量等科学、客观、多维的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指标体系。疗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内容包括:①理化指标;②症状、证候变化指标;③生存质量;④终点指标;⑤其他指标,如中西药合用减毒增效、价格/效益比、缩短住院时间等。
2.安全性评价安全性评价指标为研究过程中出现的不良事件,其涵盖了在临床研究观察期间受试者出现的并会影响受试者健康的任何证候、症状、综合征或疾病的出现或恶化。该术语也包括了实验室或其他诊断过程中发现的与临床相关的情况,如需要计划外诊治措施,或导致从试验中退出。不良事件可能是新的疾病;症状或体征的恶化;或伴随疾病的恶化;对照药物的作用;与参加试验无关;一个或多个因素的组合。方案中需对不良事件判定标准进行定义。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