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作家,是幼时的梦想。没人教过我做这样的梦,也没人唆使我去做这样的梦,但,真的,七八岁时,就向往当一个作家。现在想想,确有一点莫名其妙。但也真的就这么背着做作家的冲动和梦想,一直活了过来。到什么时候才认真想过,怎么才算是一个称职的作家?好像至今也没腾出一块正经的时间来做这样的考量和盘算。没有去盘算,大概的原因可能是因了一直认为自己在作家圈里就算是个称职的家伙吧。现在想想,也确有点可笑:凭什么你就把自己这么个长得有点疙里疙瘩的“大土豆”放进了“称职”这个筐筐里去了呢?我并非不知道这二三十年中国文坛上新潮风起,异议并列,大小圈子各施拳脚,勇争前茅。但我总在想,做文学无非三点:一,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最后必定还是要由历史和人民来断是非、黑白、优劣的。二,活着是为了要思想。这是十九世纪法国文学理论家泰纳的一句名言。我始终奉为写作生涯的金科玉律。三,每每剖开自己写过的文字,里头都应有血流出来。这其买是改过了爱默生的一句名言放在自己书桌上的。他的原话是:“剖开这些字,会有血流出来,那是有血管的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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