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小镇长大的布莱恩从小就是知识问答比赛《大学挑战赛》的忠实观众,对他而言,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大学生意味着一切:得到父亲的认可,离开庸常的老家,甚至得到女生的爱慕。然而,成为大学新生后,布莱恩却发现:自己远不够博学,读书以外的生活充满诱惑,而喜爱的女生,可能永远无法靠知识来接近。这个故事,机智、爆笑、伤感、窘迫……就像我们每个人的青春。
我一直期待着,在大学里能做成三件事:献出我的童贞、有人找我去当间谍、以及参加《大学挑战赛》。第一件事,童贞,在我离开绍森德的两周前就失掉了。多亏了凯伦·阿姆斯特朗的好意,我们有次喝醉之后,在利特伍兹百货商店后巷的垃圾桶旁不情愿地动手动脚。那次体验其实没什么可说的,我没感觉大地在移动,不过滚轮垃圾桶倒是移动了。事后,我们还争论了一下到底谁“做得完美一些”,你也就能想见我那高超的技巧和灵活度了。那个难忘的夏日夜晚,我们往家走去,品尝着事后温热的“马利唐”苹果酒的残渣。凯伦不停念叨:“千万别跟人说,千万别跟人说”,就像我们刚刚做了什么非常见不得人的事一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确实也是。
至于为女王殿下的政府做间谍这件事,嗯,就算不考虑我在意识形态方面的保留态度,对于间谍生涯来说,语言能力肯定也是至关重要的。我的法语只有初中水平,虽然得了个A,不过,要是真的开展谍报活动,我的语言水平也只能允许我渗入,呃,法国小学,努力一把或许也能打入面包店。红色眼镜蛇,我是黑燕子,我拿到了详细的公交车时刻表……
因此唯一可行的就只剩下挑战赛,但现在也被我搞砸了。今晚是第一次练习,我使出浑身解数才说服帕特里克邀请我也参加。他不回我的电话,等我好不容易逮住他,他又说候补队员没有必要参加,因为不会有人被车撞倒的。但是我纠缠不休,他才终于松口。我要是不去的话,就见不到艾丽丝了,我想不出什么别的能见到她的方法,除了在她宿舍楼外面游荡之外。
可别以为我没考虑过。自从我们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六天,我就再没见过她。我一直留意着周围,在图书馆把座位都巡视一遍,要不就是到戏剧类书架那里可疑地徘徊。跟马库斯和乔希一起去酒吧,他们把我随便介绍给什么詹姆斯、雨果、或者杰里米的时候, 我也在望着他们身后的门口,期待着她万一走进来。就连课间换教室的路上,我也在四处张望,但完全没有发现她的影子,这大概说明了她的大学生活跟我的很不一样。要不然就是她现在在跟别人约会?也许她已经爱上了某个高颧骨的英俊的混蛋,一位来自尼加拉瓜的流亡诗人、雕塑家、或者其他什么人,整个一周她就没下过床,喝着精美的红酒,大声朗读诗歌。别想了。还是再按下门铃吧。
我怀疑帕特里克是不是故意给了我个错误的地址。我刚想走开,就听见他小跑下楼的声音。
他打开门。“嗨!”我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哈罗,布莱恩。”他嘟囔着,好像总是喜欢冲着我脑袋的右边打招呼。我跟着他上了楼梯,朝他的公寓走去。
“今晚大家都会来吗?”我天真地问道。
“会吧。”
“你跟他们都说了?”
“嗯哼。”
“跟艾丽丝也说了?”
他在楼梯上停住脚步,转过身来回头望着我,“你什么意思?”
“就是好奇。”
“别担心。艾丽丝会来。”他仍穿着那件大学运动衫,这多少让我有点困惑。我是说,如果是耶鲁或者哈佛这种学校的衣服,那我还能理解,毕竟还算是时尚的选择。但是为什么要向同校的所有人宣传你也是本校学生这件事呢?难道他担心别人真的会以为他是在假冒本校学生吗?
我们走进他的公寓,房间不大,装饰简单,让人想起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样品间。房间里弥漫着一股热肉馅和洋葱的味道。
“我带了点红酒。”我说。
“我不喝酒。”他说。
“哦,好吧。”
“你要用开瓶器吧,我可能有一个,放在什么地方了。要喝点茶吗?还是你直接喝酒?”
“哦,我喝酒!”
“好吧,你可以先在那儿呆着,我一会就来。你不抽烟吧?”
“不抽。”
“这里严禁吸烟……”
“哦,不过我不抽……”
“很好,嗯,就在那儿。别乱碰!”大概是因为他已经大学三年级了,而且他父母显然很有钱,帕特里克的居家风格近乎成人:一套真正的家具,不是宿舍配套的那种,很可能是他自己买的,电视、录像机、还有一间没有放床、没有煤气灶、也没有淋浴头的会客室。事实上,他根本不像个学生,所有东西都井井有条,一丝不乱,倒像是僧侣或是极其讲究的连环杀手的房间。他去找开瓶器了,我就在会客室里左看右瞧。书桌前的墙上挂着室内唯一的装饰:一张海报,海报图案是消失在落日下的一串脚印,上面还写着那首关于“基督一直在你身边”的感召诗。虽然,如果去年在演播室里基督一直在他身边的话,那他或许就不该只得了六十五分。
门铃响了,我听见帕特里克跑下楼梯,我就趁机查看了一下他的书架。主要是经济学教科书,按照字母顺序整齐地排列着,还有一本《佳音圣经》。另一层都是录像带,《巨蟒与圣杯》《蓝调兄弟》,暴露了帕特里克·沃茨轻松的一面。
书摘插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