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
为抢抓全球共享经济发展的战略机遇,率先破解共享经济发展面临的制度约束,2017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发改高技[2017]1245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共享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一、明确释放积极的政策信号
近年来,我国共享经济异军突起,发展快速,创新活跃,应用广泛,在一些领域走到了世界前列,并培育了一批创新创业型企业。与此同时,共享经济作为新兴经济形态,也存在各界认识不统一、现行制度不适应、政策保障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从国家层面加强发展共享经济的顶层设计,加快凝聚社会共识,强化预期引导,释放积极信号,是共享经济现阶段发展的迫切要求。
《意见》按照言简意赅、讲求实效的原则,将促进共享经济发展的相关内容概括总结为16条,构成我国支持和引导共享经济发展的顶层制度安排。整体看来,《意见》突出体现了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重在预期引导。作为我国首个国家层面出台支持共享经济发展的文件,《意见》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旨在营造包容创新的制度环境,释放积极的政策信号,鼓励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共享经济的信心。《意见》将为后续各有关部门制定共享经济分领域指导文件或管理规定明确方向。
二是明确内涵特征。共享经济发展快、渗透广,作为指导性文件,《意见》没有对共享经济进行严格定义,而是对若干关键共性特征进行必要阐述,兼顾包容性和辨识性,以便统一各部门、地方以及社会各界对共享经济的认识,更好地推动共享经济发展。
三是强化管理创新。发展好共享经济的关键在于推动管理创新,探索构建各级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治理体系。《意见》充分考虑共享经济跨界融合特点,坚持分类指导的思路,避免用“老办法”“旧思维”管理“新事物”,突出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和创造性,做好与现有社会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衔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四是强调规范有序。在鼓励共享经济市场开展有效竞争的基础上,《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地方建立科学有效的共享经济市场监管机制,强化对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对损害消费者利益、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
五是完善制度保障。《意见》提出了信用建设、公共服务、劳动保障、税收政策等若干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强调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用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鼓励创新资源和生产能力的共享,以及研究完善适应共享经济发展特点的税收征管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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