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
康有为的“上清帝第六书”,总理衙门拖过四十天代奏以后,光绪皇帝又批回议复。总理衙门拖完二月拖三月,再拖过闰三月和四月,直到五月十四日(7月2日)才上奏《议复康有为条陈折》,指望着光绪去颐和园,能听听皇太后的意见。谁知光绪皇帝主意大,压下不提,单等回到紫禁城再议。
养心殿西暖阁里,庆王奕勖代表总理衙门跪奏:“臣衙门奉旨商议康有为条陈,窃以为康有为主张开制度局议定新政,设待诏所接收上书,百弊无利,着实不宜。本朝建规立制两三百年,规模已成,设军机处于内廷,领以王大臣出纳政令,士民上书言事,俱准赴都察院呈递,无须附赘悬疣另立衙门。当下,精简机构乃维新精神,重复设庙徒增臃肿。”他言简意赅,先否定康有为的根本制度局,顺便否定待诏所。再论十二局说,“至于设法律、税计、学校、农商、工务、矿政、铁路、邮政、造币、游历、社会、武备等十二局,臣衙门以为,我朝庶政分隶六部,特设总署办理通商外交,凡康有为十二局所涉公务,现行机构职能基本涵盖。果能各勤职业,实事求是,并不需要另立十二局;倘若玩忽职守,轻慢懈怠,无论如何巧设名目亦无起色。”略微停顿后又作补充,“唯矿政、铁路两项起步晚,各省陆续开办,自订章程办法,未能划一,动多窒碍。所以,臣衙门建议设立矿务铁路总局,请皇上特派大臣总理其事,以一事权而免各自为政。如上所议是否妥当,伏乞圣裁。”这番话意味着十二局除矿政、铁路之外全被否定。
紧接奕勖之后,王文韶又就康有为在地方设新政局的提议奏道:“道府有表率之责,牧令为亲民之官,维系人心稳定地方。康有为主张将其裁撤,改官为差,每道设一新政局,每县设一民政局,局设一督办,加京衔准其奏事。说是效宋朝制度,以京官知州县。康主事此议搅乱定章,易滋纷扰,其后果必然是步宋徽宗之后尘,有朝廷无地方,难免亡国之危!”如此一来,康有为在中央设制度局、在地方设新政局的提议,被全盘否定!光绪并非要全盘接受康有为,也并非要有朝廷无地方,他只是独爱设于内廷的制度局。总署背道而驰,龙颜不霁,怒道:“这就是你们的议复?拖来拖去,就议出个这?朕意甚为不惬!工部主事康有为的条陈,另行妥议具奏!”
“啊!”面面相觑,想不到皇上苦苦相逼!奕勖苦着一张驴长的老脸,不作反应。
“啪”的一声,光绪拍了御案,“去,再议!”
皇上在气头上,没人敢硬碰硬。但总理衙门上奏的正是议复的结论,怎好就为推翻自己再议呢?奕勖急中生智,让光绪碰软钉子。他说:“康有为条陈伏乞皇上大誓百司庶僚于太庙,御乾清门下诏申警,置待诏所于午门,开制度局于内廷,设十二局于京师,新政局于地方,将藩臬道府州县尽皆变官为差。诸如此类,均系从根本上变政,事关国家创制立法。臣衙门职司通商外交,并无创设制度之权,实不敢僭妄!”这话有理,制度局、十二局是一套国家新机器,总理衙门不过是旧机器上的一个零件,哪有本事以旧造新、以末生本呢?这还真将了光绪皇帝一军,越是乾纲独断越不能鼓励僭越篡权。然而,设制度局他决心大,千方百计也要弄成它,便说:“既有此言,着军机处会同总理衙门并王大臣,切实筹议具奏,以期妥慎,毋得空言搪塞!”这样,又绑了军机处,还得议!
“奴才领旨。”皇上让步一尺,奕勖更要后退一丈,不能得寸进尺,蹬鼻子上脸。康有为条陈被一拖再拖,当然全因为从根本上变起的制度局!按照康有为的说法,日本明治维新设制度局于内廷,选通才二十人做参与,将一切政事、制度重新商定。大清国以日本为标杆,也要设制度局,选通才人局,不叫参与叫修撰。官场上都知道康有为据通才之谓为专利,所以,都拼命抵制!奕诉在世时他领头,现在,奕勖前仆后继。康有为的事业就卡在这里!
光绪皇帝还不到三十岁,手底下这帮六七十岁的老头子,都是慈禧太后给派定的,对他多为敷衍!他试图通过制度局换一套自己的人马,头脑的热度一点儿不比康有为低!
军机处、总理衙门并王大臣奉旨会议。久不上朝的正牌首席军机礼王世铎,大概就为奉旨,扶病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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