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的食品安全标准贯彻是常规的制度,以防预为主;对于灾害性事件,如核电站事故、海域污染、有毒物质失控、蛊惑人心的信息传播、商业金融情报的泄漏等,都需要食品安全应急对应机制,以化解为主。突发事件无法预料,但发生之后就成为可以分析的问题。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是储备性的、精干高效率的权威反应机制,一旦突发事件发生,事先优化组合食品、卫生、环境、质检、工商、信息等职能部门的应对资源同时启动,监管到位,使各有关部门的化解危机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应急活动及应急法规得到贯彻执行,使突发事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降到最小。同时,当前的科学研究证明,环境的变化会引起生物物种的变化,气候、水源、辐射、生长条件将使食物资源发生变化并积累,产生可以引起安全性变化的影响。更值得注意的是,人类在农作物的优异种质培养方面发展越来越迅速,如转基因产品和大宗国际贸易产品,在安全性未得到肯定前,已经进入了我国食物链。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提高食品行业的质量控制意识,建立以食品安全回溯体系为标准的行业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不安全的食品入市;对于已经进入的食物新资源,需要建立监控一刹挚机制,实际也是一种以预防为主的应急机制,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迅速控制不安全因素。同时建立“可逆”机制,食物新资源出现问题,食物原生态资源可以迅速恢复。
(三)前期反应与甄别机制
食品安全嫌疑情况,在目前的体制中是不能被全面监控的,任何一个省会城市的餐馆数量都超过一支武警总队的人员数量,发现问题的往往是消费者,第一反应的往往是媒体,如何在第一时间启动控制机制是“不失控”的重要环节。由于分段管理,责任出现真空或多头,必须解决发现食品安全嫌疑情况的人士、媒体不清楚如何找到正确的责任部门的问题,如何协调,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需要建立一个接警一分配一行动体制和运行机制,不能因推诿和责任不清贻误食品安全的防微杜渐时机,直至酿成灾难后再掀起一场劳民伤财的食品安全整治“运动”和“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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