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燕乐
“燕乐”,又作“宴乐”,即宴饮之乐。“燕乐”包含了声乐、器乐、舞蹈、百戏等各种音乐。歌舞音乐在隋唐的“燕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宫廷宴饮、娱乐时用的“七部乐”、“九部乐”到最后“十部乐”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燕乐”的发展逐步进入了繁荣的阶段。
唐太宗时形成的“十部乐”,多以地名或国名命名,且西域各族的乐舞有很大比重,反映了中原各民族乐舞荟萃的盛况。
唐代“燕乐”的乐舞中,还有一部分属创作乐舞,分“立部伎”与“坐部伎”两大类,演奏歌颂唐历代帝王的享宴性舞乐。
“坐部伎”在宫廷的室内厅堂上表演,乐队坐奏,用丝竹细乐伴奏。整体表演幽雅抒情,表现细腻,并注重个人技巧,舞姿文雅。
“立部伎”在堂下广场庭院中表演,乐队站立演奏。整体表演场面宏伟,伴奏乐器用鼓和金钲(即锣),音量宏大,气势磅礴,舞姿雄壮威武。
“燕乐”中含有多段大型歌舞曲的叫作“大曲”。唐代“大曲”在继承与发展了前朝传统的基础上,形成了歌舞“大曲”中一种新的格局。其结构大致可分为三大段:第一段为序奏,无歌不舞,叫“散序”;第二段以歌唱为主,叫“中序”或“拍序”;第三段歌舞并作,以舞为主,节拍急促,叫“破”。据传成功作品甚多。
《霓裳羽衣曲》是唐代“大曲”发展到顶峰的产物。它有庞大而多变的曲体结构,鲜明的音乐意境创造和丰富的艺术表现力,并在对外来音乐的吸收和融化等方面都作出了成绩。更体现了创作者唐玄宗李隆基很高的音乐素养与精湛的作曲技艺。
《霓裳羽衣曲》的结构,据中唐诗人白居易的《霓裳羽衣歌和微之》的记载,全曲共分36编(段),由“散序”(6编)、中序(18编)、曲破(12编)三部分组成。“散序”为自由节奏的散板,由磬、箫、筝、笛等乐器独奏或轮奏,不舞不歌。“中序”又名“拍序”或“歌头”,估计有歌有舞,是一个慢板的抒睛乐段,但节奏有陕慢变化。“曲破”又名“舞遍”,以舞为主,可能只有乐器伴奏,没有歌唱。从这里可看到,唐代的音乐已有了庞大而多变的曲体结构。
此外,唐代还有很多“大曲”作品,仅在唐诗里提到的就有《绿腰》《凉州》《薄媚》《伊州》《甘州》《玉树后庭花》《雨霖铃》《柘枝》《水调》《破阵乐》《春莺啭》等。它们在艺术上都各见奇妙,五彩缤纷。
2.唐代的音乐机构与唐玄宗
唐代的音乐机构有四个部门,即“大乐署”、“鼓吹署”、教坊和“梨园”。前两个部门属于政府的“太常寺”,后两个部门属于宫廷。
“大乐署”既管雅乐,也管“燕乐”。有很严格的训练与考绩制度。对“音声人”学习音乐标准很高,“得难曲五十以上任供奉者为业成”,即能掌握五十首以上高难度的乐曲才算是完成了学业。成绩未达到要求者,不能毕业。同时,还要考担任教学的乐师。乐师们经每年一次考核,评定为上、中、下三等,决定职位的上升、下降或开除。“博士敬之,功多者为上第,功少者为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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