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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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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近现代中国法学家与中国法律文化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2049616
  • 作      者:
    丁洁琳著
  • 出 版 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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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目录

内容提要
第一章 法学家与法律文化概述
第一节 法学家及其社会功能
一、法学家
二、法学家的社会功能
第二节 欧陆法学家历史演进概述
一、罗马法学家
二、中世纪罗马法三大法学流派
三、近代欧陆法学巨臂:孟德斯鸠与萨维尼
第三节 清末以来中国法学家群体概述
一、清末以来中国法学家的代际划分
二、清末以来中国法学家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 法律文化概念述评
一、文化的含义
二、法律文化的含义
第五节 中西法律文化的主要特征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
二、西方法律文化的主要特征

第二章 清末法学家与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开端
第一节 梁启超与清末宪政文化
一、倡导兴民权、开议院、立宪政
二、论战保皇派和革命派
三、顺应时势捍卫民主共和
第二节 沈家本与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
一、精于刑名 集传统律学之大成
二、主持变法修律 融合中西法律文化
三、辩驳守旧势力 坚守法治精神:礼法之争与部院之争
第三节 伍廷芳与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
一、精研西学 矢志报国
二、主持变法修律 推进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
三、捍卫共和政体 力倡司法独立
第四节 清末法学家与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

第三章 民国法学家与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
第一节 王宠惠与民国法制的创建
一、王宠惠与民国宪政文化
二、王宠惠与民国刑法文化
三、王宠惠与民国民法及国际法
第二节 吴经熊与民国宪政
一、精研西方法学 融合中西文化
二、吴经熊与《五五宪草》
三、吴经熊与1946年民国制宪
第三节 中国近代法学家与中国私法文化生成

第四章 新中国法学家与中国法律文化的生长
第一节 法学家与新中国前三十年法制建设的挫折
一、废除“六法全书”对新中国法制的影响
二、司法改革运动
三、1957年反右运动与法学家的命运
四、文化大革命与法律虚无主义
第二节 法学家与改革开放后法律文化的恢复重建
一、法的阶级性与社会性的争论
二、法治与人治的争论
三、人权禁区的突破与人权入宪
四、改革开放后的民事立法与私法文化的生长
五、我国《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与反革命罪的废除
六、无罪推定原则

第五章 中国法学家与中国现代法律文化建设
第一节 中国法学家在中国现代法律文化建设中的使命
一、为中国法律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二、将法学研究与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相结合
三、倡导和传播法治文化
第二节 法学家与法治中国化思考
第三节 法学家与中国现代法律文化建设
结语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近现代中国法学家与中国法律文化》是随着清末法律改革而产生的。梁启超、沈家本、伍廷芳是中国清末法学家的杰出代表。梁启超最初主张君主立宪制,最终转变为民主共和制度的捍卫者。梁启超毕其一生坚定地追求宪政理想,是近代中国宪政文化卓越的开拓者和传播者。沈家本是清末法律改革的总设计师,在清末法律改革中不惧风险,与清廷守旧势力进行斗争。沈家本的法律改革主张体现了近代西方人权思想和法治观念。伍廷芳在参与主持清末法律改革两年多的时间里,开展了范围广泛的法律近代化改革。伍廷芳倡导借鉴西方法律文明,改革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沈家本和伍廷芳是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的开拓者。
  中华民国创建后,新一代的中国法学家群体应运而生。以王宠惠、吴经熊为代表的法学家成为民国法律建设和法学研究的中流砥柱。王宠惠是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思想的忠实信奉者,他参与了民国时期主要法典的制定工作,为中华民国法律体系的创建作出了重要贡献。吴经熊是1933~1936年中国宪政运动的规划者,是1936年《五五宪草》的主要起草人和1946年民国制宪的重要参与者。至20世纪40年代末,中国基本建立起近代法律体系,中国法律文化近代化取得显著的发展。
  在新中国的前30年,接连的政治运动致使新中国的法制发展遭受了重大挫折,大多数法学家遭到了批判和政治整肃,片面强调法律的阶级性和专政工具的职能,严重背离了法律学科发展的规律,造成了中国法律和法学严重的萎缩和倒退。1979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法律和法学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中国法学界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借鉴和吸收世界先进法律文明的成果。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对法治、人权等重大理论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推动了中国法学的发展和进步,促进了先进法律文化的广泛传播。我国《宪法》经过修订规定了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内容,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律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对中国法律文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法律的现代化从根本上说是要实现中国法律文化的现代化。法治文化是当代中国法律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法治的核心价值是制约国家权力,保护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法治的必然要求。法学家是法律的信仰者,以追求法治为崇高目标。中国法学家应为中国法律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思想动力,成为中国法治文化建设的主要推动力量。中国清末法律改革以来的法律发展表明,法学家群体的兴替与法律文化的盛衰具有正相关性,在法律发展的每一个重要时期,法学家在法律文化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支撑和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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