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与生态效率革命》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德老工业基地‘技术进步资源效率’创新模式比较研究”的成果。《区域创新与生态效率革命》通过中国各省市的实证比较和建模分析,研究区域创新的体系结构、运行动力、效率,以及区域创新体系的发展轨迹、布局调整等规律;在此基础上,研究区域创新对经济增长和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并从较为长期的角度,以辽宁为例,研究区域创新对提高生态效率的变革作用。
《区域创新与生态效率革命》可供广大区域经济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有关研究人员使用,也可作为高等院校有关专业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的教材或参考书。
第一章 区域创新分析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概况
一、国家创新体系
1841 年, 德国古典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家体系》一书出版。他从国家的角度而不是从个体的角度, 对后进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问题及后进国家在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中所应该采取的政治经济对策等问题进行的研究, 对后来的技术创新研究工作者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尽管李斯特首先提出了“国家体系” 的概念, 并且也已经充分认识到了科学技术在现代工业的成长和发展过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但是, 他没有围绕这些问题提供一个完整的理论分析框架。严格地说, 李斯特的理论体系是粗糙的、零散的、不完整的。它的着眼点是国家专有要素, 而不是科学技术在经济增长过程中的作用机理。真正从理论上提出这个问题和创新概念并为后来的学者指明了分析方向的是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 他在1912 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创新是一种生产函数的变动” 的概念, 并特别强调“经济的变革, 诸如成本的降低、经济均衡的打破、残酷的竞争以及经济周期本身, 都应主要归因于创新”。他是第一个从经济学角度系统提出创新理论的人,之后创新一直是国际上的研究热点, 只是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 其被赋予不同特点(约瑟夫·熊彼特, 1990)。从某种意义上说, 国家创新系统概念的首倡者之一――英国学者克里斯·弗里曼――正是从李斯特和熊彼特那里受到启发, 提出国家创新体系概念的。
创新理论的研究, 从创新理论鼻祖熊彼特基于个人“企业家精神” 的创新和线性创新模型发展到创新“系统范式” 和“合作范式”, 再发展到提出“创新体系” 的概念。创新体系这个词首先出现在对国家层面的研究上, 即为国家创新体系研究。
国家创新体系这个概念产生于20 世纪80 年代中后期。然而, 究竟是谁首先提出这个概念, 国内外学术界存在很多争议。英国经济学家克里斯·弗里曼教授于1987 年在《日本: 一个新国家创新体系》中运用国家创新体系这一概念来分析日本经济实绩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Freeman, 1987)。但是, 弗里曼教授本人却认为, 根据他的资料, 丹麦奥尔巴格大学的技术经济学家A.朗德威尔是第一个使用“国家创新体系” 这一概念的学者。但是, 在由A.朗德威尔教授主编的《国家创新体系: 建立一种创新互动型学习的理论》(1992 年出版) 一书中, 他却明确地指出第一个明确使用国家创新体系这个概念的学者是克里斯·弗里曼教授(Lundvall and Borras, 1992)。但是几乎就在弗里曼教授的《日本: 一个新国家创新体系》出版的同时, 美国的理查德·纳尔逊教授也发表了有关美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成果。国内外研究者对三人谁是国家创新体系概念的首倡者各执己见。
这三位学者早期的研究各有侧重。纳尔逊指出“现代国家的创新体系从制度上讲是非常复杂的, 当它们涉及制度要素和每个企业时, 它们既包括致力于公共技术知识的大学, 也包括政府基金与计划”; 弗里曼教授则侧重讨论日本国家创新体系的特色, 而朗德威尔教授则着重研究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创新者-用户相互作用问题, 并把国家当做这种创新者-用户相互作用的基本框架。正是弗里曼、纳尔逊和郎德威尔三位的研究成果共同构成了当今国家创新体系的内核。此后,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一股国家创新体系的研究热潮, 其中的代表人物除了以上三位学者之外, 还有佩特尔、帕维蒂、多西和伦德瓦尔等(王春法, 2002)。
二、区域创新体系的提出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 成为创新理论和创新经济学研究的热点。例如, 奥马认为,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边界的消失, 在经济意义上, “国家状态” 日益让位于“区域状态”, 区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利益体。英国卡迪夫大学的库克(Cooke) 等在对欧洲企业的研究中也得出结论: 虽然经济全球化和外资控股迅猛发展, 但是这些企业关键性的商业联系仍然集中于区域范围之内。于是在区域发展理论和国家创新理论基础上出现了区域创新体系理论, 并迅速成为创新体系研究的新热点。
英国的梅特卡夫教授认为, 把国家作为一个单位来分析一个技术体系的动态图像可能范围太大了, 因此“应该考虑一组特色的、以技术为基础的体系, 以一个国家地理和制度为边界, 而它们之间又进行联结, 支撑国家或国际创新体系的发展” (Metcalfe, 1995)。这是对区域创新系统较早的概括。库克教授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了较早和较全面的理论及实证研究, 在库克、布拉茨克和海登里希主编的《区域创新系统: 全球化背景下区域政府管理的作用》一书中, 库克对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进行了阐述, 认为区域创新系统主要是由在地理上互相分工与关联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等构成的区域性组织体系, 而这种体系支持并产生创新。库克教授还认为, 区域创新体系这一概念来自于发展经济学, 它强调了企业经理在面临经济问题的社会互动中不断学习和改革而进行的选择, 从而形成了企业的发展轨迹。这种互动超越了企业自身, 它涉及大学、研究所、教育部门和金融部门等, 当在一个区域内形成了这些机构部门的频繁互动时, 就可以认为存在一个区域创新体系(Cooke and Heidenreich, 1996)。库克等(Cooke et al., 2000) 对区域创新系统的研究, 从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出发, 从“区域”、“创新” 和“系统” 三个方面对区域创新系统进行界定, 并且以此为基础分析了金融资本、制度性学习和系统创新的生产文化对区域创新系统构建的作用。克鲁格曼认为区域已经成为全球竞争力的关键要素, 而且特别指出, 区域创新体系成为组织成长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Krugeman, 1991)。挪威学者魏格在探讨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时, 认为广义的区域创新体系应包括五个方面: ①进行创新产品生产供应的研究机构; ②进行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机构; ③进行创新知识与技术生产的研究机构; ④对创新活动进行金融、政策法规约束与支持的政府机构; ⑤金融、商业等创新服务机构。
区域创新体系研究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是产业聚集, 最早注意到产业聚集效应的是英国的马歇尔。哈佛大学波特教授提出的集群的概念, 可以说是区域聚集效应的再发展, 推动了区域创新体系的研究。其中, 波特在研究中, 将国家创新体系的微观机制与其宏观运行实际联系起来,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考察国家创新体系。在他看来, 国家的竞争优势正是建立在成功地进行技术创新的企业的基础之上的, 这就是他的国家竞争力理论(Porter, 1998)。这些都是区域创新体系研究的重要思想来源。
国内也有学者对区域创新体系作了研究, 如王缉慈认为, 区域创新系统是指区域创新网络各个节点(企业、大学、研究机构、政府等) 在协同作用中结网而创新, 并融入区域的创新环境中而组成的体系, 即区域创新体系是区域创新网络与区域创新环境有效叠加而形成的系统。对区域创新体系和国家创新体系的关系, 她认为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 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子体系, 体现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层次性特征。区域创新成功的前提就是建立在本地企业间, 以及在企业与科研机构长期合作基础上的本地创新网络。区域行为主体的互动是创新和技术发展中的关键因素。国内也有其他学者提出区域创新系统是以信任、可靠性、交换以及合作中的相互影响为条件, 建立在微观规则基础上的秩序集合, 区域创新系统内各成员之间相对稳定和有规律的信息流动使存在于这种集体经济团体中的体制得以形成(王缉慈, 2001)。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柳卸林认为, 决定区域创新体系存在的几个重要因素是: ①区域创新治理的模式; ②区域专业化与演进; ③区域专有因素、产业集群与区域产业体系;④创新的核心边缘现象(柳卸林, 2003)。
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核心要素包括企业、公共研究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 此外还包括一些辅助支撑要素, 如中介机构、企业孵化器和信息网络等。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创新体系中主体的合作上, 如创新体系中的产学研合作, 知识、信息人员等要素在创新体系中的流动, 政府政策对区域创新体系的影响, 区域创新体系与产业及产业集群之间的关系, 以及对各国较有代表性的产业聚集地的区域创新体系进行的实证研究(如美国的硅谷、印度的班加罗尔、意大利的威尼斯、德国的慕尼黑、芬兰的赫尔辛基等地区)。
国外对美国区域创新体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一些高新技术区域, 如硅谷、菲尼克斯地区等。通过对这些案例的研究, 他们提出了一些很重要的观点, 其中就包括对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作用。这些研究得出的一个结论性的观点就是区域创新体系中主体间高层次的合作对区域创新体系的创新能力影响很大。但这些研究往往集中在少数地区, 并不能代表美国的普遍情况。此后一些研究者为了克服这一问题, 进行了更广泛的研究。贾菲(Jaffe) 论证了从一个州的层次来看, 其专利水平不仅取决于科研机构(企业和科研机构两方面) 的数量, 也取决于大学的研究经费数量。
以硅谷为例, 硅谷是世界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中心, 是许多驰名大公司的发源地, 也是美国个人收入最高的地区之一。1998 年硅谷地区的生产总值为2400 亿美元, 占美国的3%左右, 相当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 的1/4 左右。以硅谷为蓝本的模仿活动遍及全球, 但真正实现建造第二个硅谷目标的基本没有。其根本原因在于: 硅谷的区域创新体系是基于地区网络、活跃的地区文化及广泛社会关系等产业要素的, 而非各种要素的简单罗列, 这恰恰是最难被模仿和复制的。硅谷形成了一个发展创新的地区网络。政府、企业、大学或学院、研究机构、培训机构、与其发展密切配合的风险投资中心, 以及银行和非银行金融系统、资本市场、人才市场和技术市场等都是这个网络的要素。这些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不断地创新、发展和融合, 从而形成紧密联系的地区网络。硅谷的地区文化鼓励承担风险, 也容忍失败。硅谷文化强调知识共享, 相互学习和交流, 特别是非正式的交流非常普遍。硅谷地区密集的社会网络和开放的人才市场也激励着创业者们不断进行新的试验和创业。企业内各部门是互相渗透的, 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当地政府之间、商贸组织协会和大学之间同样有着密切联系(侯仁勇和胡树华, 2004)。
综上所述, 目前学术界对美国区域创新体系的研究很大程度上集中于具有代表性的地区现有体系的操作性与效率上, 对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过程、演化机理的研究则相对较少。因此, 本书以美国的区域创新体系为研究对象, 对其区域创新体系的形成、发展、演化规律进行研究。
三、区域创新体系理论
根据柳卸林(2003)、赵伟(2005) 等的文献分析, 弗里曼最早提出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 这一概念(Freeman, 1987), 受到了学术界的重视, 并在许多国家得到研究。英国的梅特卡夫教授认为, 将国家作为一个单位来分析一个技术体系的动态图像可能范围太大了。因此“应该考虑一组特色的、以技术为基础的体系, 以一个国家地理和制度为边界, 而它们之间又进行联结, 支撑国家或国际创新体系的发展”。这是对区域创新体系(regional innovationsystem, RIS) 较早的概括。
丁焕峰认为, 区域创新体系是国际经济地理学研究的一个新领域, 区域创新体系理论通过“后福特主义”、“产业群”、“区域的崛起” 等经济的实践和经济理论的展开得到发展, 它以系统的、动态演化的观点将新区域科学中的制度、文化、组织等因素与新马克思主义及新熊彼特主义的创新研究在市场机制起主导作用的背景下结合起来, 解释区域进行系统化创新的能力和潜力, 以及对制度、组织等环境条件的要求, 从而建立区域学习创新、地方环境和区域增长之间的有机联系, 组成一个有效的分析区域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理论的框架。区域创新体系借鉴国家创新系统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一国内特定区域的创新问题。区域创新体系研究既是对创新系统理论的发展, 又是对区域经济学的发展(丁焕峰, 2001)。
区域创新体系理论的来源及基础主要有国家创新系统理论、进化经济学理论、新区域科学和现代区域发展理论、新产业区理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从国家宏观角度来研究创新系统,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国家创新系统理论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内容, 区域创新体系可以从国家创新系统理论中吸取相关知识和研究方法,在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指导下对区域进行研究。进化经济学借用生物进化学变异、自然选择和遗传三大核心思想, 从新的视角来表述经济主体、企业和市场,以动态的方法特别强调历史、常规、环境和机构对企业的影响。新区域科学和现代区域发展理论更强调学习创新和地方社会文化环境的重要性, 这种环境通过地理邻近和聚集以方便各行为主体相互学习, 进行技术创新、扩散、积累, 把企业、客户、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及政府机构联结起来组成一个较为有效的网络结构。新产业区理论则主要为区域创新体系理论提供实证支持。
库克和摩根讨论了德国巴登·符腾堡地区经济发展的因素、公司之间的动力网络联系、职业训练制度系统、研究开发中的投资、创新和技术的转移等区域创新体系中的互动问题。库克指出, 当今, 创新体系正被用于区域经济的各个角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基础理论研究的增长和实际政策对区域创新体系形成的帮助。过去的10 年, 欧洲施行过100 多种区域创新体系方案。但是, 现有区域创新体系的新的压力来自于知识经济的全球化, 且这种全球化偏重于内部而避开外围。现在, 新的处理创新赤字的方法正在欧洲出现, 这也给真正的竞争、科学所扮演的角色、未来的研究和创新提供了想象力(Cooke, 1996)。
库克研究了为什么城市经常是大型的创新中心, 即便一些不太发达的城市也是这样。分析结果表明, 这些城市的公共研究资源和私人商业资金集中起来, 并为一些私人的非公共的科研服务部门所支持。他通过对城市和不发达地区创新的研究得出了一个科研风险资金模型, 用来解释不同情况下的创新( Cooke,2002a)。
德洛瑞克斯等研究认为, 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创新活力, 它包括企业与“知识组织”, 如与大学、研究机构等的密切关系, 这组成一个支撑性“知识基础设施”; 第二是区域作为一个整体, 可以通过某种治理安排来促进和支持这些关系。为此, 区域可被视为一个学习“实验室”, 并要形成地方性互动网络, 它包括广泛的企业团体和治理结构, 以促进创新(Doloreux etal., 2003)。
威格和伍德在探讨区域创新系统的概念时, 认为除了企业外, 广义的区域创新系统还应包括如下五个要素: ①进行创新产品生产供应的研究机构; ②进行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机构; ③进行创新知识与技术生产的研究机构; ④对创新活动进行金融、政策法规约束与支持的政府机构; ⑤金融、商业等创新服务机构(Wiig and Wood, 1995)。
布莱恩根据荷兰一些创新团体的调查而绘制出反映荷兰创新过程中的合作的立体框架图。从系统观察方面对创新进行分析, 其中有输入因素(人才资源的受教育水平和研究开发)、生产能力参数(地区合作、国内合作和国际合作) 和输出因素(新产品投入市场或者新的生产过程)。结果显示, 创新的输入和输出参数因为区域的不同而有明显的差别(Bruijn, 2004)。
迪茨研究了处理新区域政策的最合适途径是什么: 当今的区域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舞台, 哪些地区更能适应新的竞争环境。新的区域政策把注意力大多集中在企业之间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以及区域创新体系上。因而, 评价方法也随之改变, 应寻求能更好地评估这些政策影响的新方法(Diez,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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