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在开始被提出来的时候,还是以观念形式存在的东西,还是主观的目的。它的本质和力量就在于它强烈要求否定自己的主观性,摆脱自己的纯观念形式,过渡到客观性,使自身的观念规定与客观实在相结合,转化为客观现实。但是,如果没有现实手段的“接引”或“引渡”,主观目的就不能自我摆脱它的观念形式,不能自我否定它的主观外衣,不能使它的观念规定自我物化,从而升人现实的“天堂”。主观目的必须而且只有凭借现实手段这个桥梁、媒介、工具的“接引”和“引渡”,才能过渡到客观现实的此岸,在实践中实现自己。我们讲手段,当然是指运用于实践中以实现目的的手段,而手段之所以能够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是因为它本身具有客观外在的实有的形态,是一种客观现实的东西。因此,它具有使主观目的越出它的主观观念形式,而与客观性结合起来的优点,具有把主观目的从主观观念领域引渡到客观现实的接引作用。但这种结合和接引,不是使目的重新返回到它原来赖以作为前提的那种对象的客观性,而是按照目的的主观规定在实践中运用手段对这种作为前提的客观性对象施加改造,使之转化为体现了目的的主观规定的新的现实实在。
手段是人的有目的的实践活动的要素之一。那么,人是从何处获得手段的呢?大家知道,人是赤条条地来到这个现实世界的,除了肉体的器官以外,什么也没有。当然,肉体器官也是一种手段,是人自身自然中的手段。人在进行实践活动的时候,首先就要唤起蕴藏在自身自然中的力量,使肉体的自然器官运动起来,作用于客观对象,使之发生符合于人的需要的变化。但是,人自身的肉体器官和自然力量是有局限性的,人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时候,必须凭借自身以外的物质手段。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改造,并不受他自身肉体器官和自然力量的局限性的限制,原因就在于人能创造和运用自身以外的物质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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