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风险则表现为两种情况:其一,借款者在获得贷款后将资金投放于高风险项目,一旦获得成功会取得巨大收益,但这种项目成功概率小,贷款极有可能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其二,借款者在有能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对偿还与不偿还贷款的成本进行比较,最终发现不偿还贷款收益更高,于是有意不还钱。因此,银行提高贷款利率有时候不仅不能提高预期收益,反而会降低贷款的安全性。经过权衡之后,银行宁愿少赚点钱也不愿意提供贷款给既不熟悉又没有偿还能力的借款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的数据,我国非金融企业主要依赖于银行。1998——2004年银行贷款资金平均占我国非金融企业资金来源的69%,远远超过企业债券的1%、股票的7.3%和直接投资的21%。很多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资本金不足,缺乏有效的抵押和担保。对于中小企业老板来说,还不了银行贷款的最坏结果无非是跑路,无论是银行还是司法机构都没有足够的能力追讨欠账。
根据银行风险负责制的规定,谁贷款谁负责,银行信贷人员放出的贷款若收不回来,其本人要负全责。而私企老板在法院封门之前早就将剩余的资产转移到亲戚朋友等其他人的名下了。根据我国经济法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只能由公司资产来承担,不涉及其他任何人的个人财产,包括企业投资者本人。结果,相关的银行贷款人员将承担最终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这些因素都影响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在财务管理上,中小企业问题重重。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普遍极不规范。中小企业大多处于产业链末端,本身的经营风险就较高。为了偷税漏税做假账,很多企业有两套甚至多套账本。一套供自己经营参考,一套给相关的政府部门应付查账缴税,甚至还有一套专门交给相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很多年年获取暴利的企业居然账面上七八年才有一年盈利,甚至是年年亏本。银行贷款以现金流为参数,需要检查企业的对账单以降低信息不对称。中小企业将客户和供货商名单以及合同看成是自己的命根子,很少有人愿意交给银行。结果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与其他的企业纸面信息在银行看来不过是一堆废纸,根本不能作为贷款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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