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男,1969年生,山西朔州人,吉林大学法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曾获得“全省律师行业公益法律服务杰出贡献”奖、获评“深圳市优秀专业律师”。
主要社会兼职有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荣誉会长,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办公室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法律专家顾问,担任吉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深圳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长期从事民商事法律问题及行政法、立法学研究,研究成果主要有:《以解困为目标的企业集团重组》(获第七届国家级企业管理现代化成果二等奖)、《现代立法中利益衡量的基本理论初论》(发表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收录于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对超前立法的法理学思考一一兼评(试论立法时机选择)一文》(发表于《法学理论前沿论坛》第一卷)、《论现代立法中的利益平衡机制》(发表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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