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华(1960—),男,祖籍浙江苍南,出生于浙江临安,浙江大学法学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农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法政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浙江农林大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副秘书长,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会理事,浙江省马克思主义学会、浙江省党史学会、浙江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常务理事。
长期从事乡村治理、农村政治发展和村级组织建设的研究。
2001年以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5项。近年共发表论著30余篇(部),其中CSSCI及以上刊物20余篇,《自治的转型:对村干部“公职化”的一种解读》等6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先后获浙江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06);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理论创新成果三等奖(2007),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二等奖(2006),国家民政部“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优秀论文二等奖(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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