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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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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割据的逻辑: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生态分析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44768436
  • 作      者:
    刘思达著
  • 出 版 社 :
    译林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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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有理论的高度,有实证的精度
中国法律社会学的典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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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作者:刘思达

1980年生于北京,祖籍云南。幼习奥数,酷爱几何,北大研习法律四年,索然无味,决定出国留学,转攻社会学。2009年于美国芝加哥大学获社会学博士学位,用齐美尔的社会几何学和芝加哥学派的人类生态学视角研究中国法律职业,本书的英文初稿即为作者的博士论文。
2009—2016年任教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社会学系、法学院,讲授法律社会学、职业社会学、法律职业、当代中国社会等课程。2016—2017年度为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成员。
2016年至今任教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社会学系,并兼任美国律师基金会研究员、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兴趣集中于当代中国的法律改革与法律职业,兼攻法社会学基本理论。
除本书外,还著有《失落的城邦:当代中国法律职业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霍姆斯读本:论文与公共演讲选集》(译著,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Criminal Defense in China: The Politics of Lawyers at Work(《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工作中的政治》,剑桥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等学术著作,并在中外主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数十篇中英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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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割据的逻辑》一书的英文初稿是作者刘思达获得芝加哥大学社会学博士学位的论文。本书将芝加哥社会学派的生态分析传统引入对中国法律职业的实证研究当中,在详细梳理了法律服务行业的源起和变迁之后,又搭建了相当宏大的理论体系,以解释行业内部和外部各种边界的产生。该体系还原了职业者与政府、社会和其他职业者之间的多元互动,在保存了复杂性的前提之下,极为精准地将这些互动抽象为“合界”、“分界”、“维界”与“共生交换”几种基础行为模式。此书堪称中国法律社会学的典范之作,值得所有法学研究者仔细阅读。增订本收入了《方庭的窗口:芝大留学往事》和《场域与生态》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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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这是一部基于扎实且精细的实证调查和研究资料的法学著作,思维缜密,有重要的方法论考量,并有研究者的独到发现,代表了中国目前律师制度的实证研究的*高水平。我欢迎更多的这类著作。

——苏力  北京大学法学院

 

刘思达博士对中国律师业的研究,有理论的高度,有实证的精度,因而对问题状况的分析和判断都很到位。

——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刘思达博士的著作借助芝加哥学派的生态分析传统,对中国法律职业近年来的迅速变革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作者既谙熟中国法律职业的现状,又具有敏锐的社会分析能力,因此本书不仅勾画了中国法律职业中“割据的逻辑”,而且由此触及了整个中国社会的“形状”。无论对于社会学家,还是法律职业者,这都是一项值得关注的研究。

——李猛  北京大学哲学系

 

 

刘思达的这一经验研究展现了中国法律职业市场的基本格局,深刻揭示出法律职业与国家管理之间的关系。作者主要运用生态理论加以分析,同时也将视角拓展至场域理论和空间社会学。这本书不仅是中国法律职业研究的开拓之作,也是中国法律社会学研究的典范。

——侯猛  北京大学法学院

 

这项研究田野工作跨度大,质性感觉好,问题切入细致,可谓当代中国法律经验研究的典范作品。更难能可贵的是,作者留学美国,却没有盲目跟风拥抱当代美国学术主流,紧跟所谓*新趋势,而是返回芝加哥社会学派,寻找对理解中国实践真正有价值的理论资源。本书继承了芝加哥社会学派传统,走出了一条经验与理论结合的成功道路。

——陈柏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割据的逻辑》一书是对我国当代法律职业第1次全面而又立体的审视,是实证研究与理论应用提炼的一个典范。一方面,作者通过全国性的实证数据为我们呈现出一个复杂而又具有层次感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以及生存在其中的法律职业群体。另一方面,作者娴熟地穿梭于法律职业的多个理论传统之间,将这些理论对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可能的解说能力进行细致比较并且发展出用于理解中国法律职业的独到理论。该书已经成为中国的法律职业研究者无法绕开的一个经典文本。

                           ——吴洪淇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

 

《割据的逻辑》一书将芝加哥社会学派的生态分析传统引入对中国法律职业的实证研究当中,在详细梳理了法律服务行业的源起和变迁之后,又搭建了相当宏大的理论体系,以解释行业内部和外部各种边界的产生。该体系还原了职业者与政府、社会和其他职业者之间的多元互动,在保存了复杂性的前提之下,极为精准地将这些互动抽象为“合界”、“分界”、“维界”与“共生交换”几种基础行为模式。此书堪称中国法律社会学的典范之作,值得所有法学研究者仔细阅读。

——张泰苏  耶鲁大学法学院

 

《割据的逻辑》的出版标志着中国法律职业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对那些渴望理解自己以及自己所处世界的中国法律人来说,这是一本值得精读的好书。

——李学尧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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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方庭的窗口:芝大留学往事

刘思达

 

和许多美国名校比起来,芝加哥大学的校园很小,中心是个方形的新哥特式建筑群,被称为“方庭”(The Quadrangle),我曾就读的社会学系就在方庭东南角的一座建于1929年的四层小楼里。虽然毕业只有几年时间,我对这座楼的记忆却已经模糊了,除了几位老师的办公室之外,能想起来的只有一扇扇从里向外开的木质门,被无数双脚踩得凹下去的石质楼梯,还有一间只有在开题和答辩时才能出入的博士论文室。说来奇怪,那间狭小的屋子我只进过两次,却对里面的一切印象极为深刻——屋里的陈设十分简单,只有两排书架和一张桌子,书架上摆放着这个全世界最早的社会学系1892年建系以来的全部博士论文,桌子上坐着我博士论文的三位指导老师,我的导师阿伯特(Andrew Abbott)教授身后有一扇窗,至于窗外的风景,我从没来得及看清过。

我对社会学产生兴趣,始于在北大法学院读书时朱苏力老师的法理学课,那是1998年的秋天,大一的第一学期,我们读的第一本书就是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后来我经常和人开玩笑说,这是还没进法律的门,就上了旁门左道。之后的两年里我胡乱读了许多闲书,主要是法理学和政治哲学方面的,对社会学并没有什么了解。直到大三第二学期,我又同时上了李猛老师的社会理论课和赵晓力老师的法律社会学课,认真读了涂尔干和韦伯的几本经典著作,两门课下来感觉几乎被洗了脑,对经典社会理论中的现代性问题产生了极其浓厚的兴趣,于是大四准备出国留学时,我一个法学院都没有申请,而只申请了美国和英国的十几个社会学系的博士(Ph.D.)项目。记得我第一次和芝大社会学系的赵鼎新老师联系时,自我介绍说读过涂尔干和韦伯的著作,结果他回信时很不客气地说,你如果联系其他老师的话,千万别这么说,否则他们会觉得你对社会学的了解很肤浅。

几个月之后,我幸运地收到了芝大社会学系的录取通知书,不过直到临行前,我读过的社会学著作几乎还是只有涂尔干和韦伯,再加上芝加哥学派的那本1921年出版的《社会学科学导论》(An Introduction to the Science of Sociology),俗称“绿色圣经”(Green Bible)。

 

 

让快乐去死的地方

 

对大多数中国留学生而言,身处异乡的第一年总是最艰难的,除了语言、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适应之外,最大的挑战无疑是养成一种与国内截然不同的学习习惯。芝加哥大学是美国各高校中学术训练最为严酷的学校之一,官方版的校训是“益智厚生”(Crescat scientia; vita excolatur),而民间版的校训则是“让快乐去死的地方”(Where fun comes to die),无论是本科生还是研究生,上课时都要承受超大负荷的阅读量。我在芝大的第一年,每周的阅读量基本上保持在一千页书左右,对于母语不是英语的学生而言,刚开始几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务。于是在北大每晚十一点熄灯后从没看过书的我,在芝大的最初几个月每天都是晚睡早起,能睡上四、五个小时就感觉很幸福。记得有一次上劳曼(Edward O. Laumann)教授的组织社会学课,课上只有十几个学生,大家围着一张圆桌坐,因为前一天晚上睡得实在太晚,我居然当着所有老师同学的面直接趴在桌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现周围的同学都在忍着笑,而劳曼教授也是一副故作镇静的样子,顿时觉得无比尴尬。

但挑灯夜读并不是留学第一年最困难的事,更大的挑战是自信心的培养。我所在的芝大社会学系2002级入学的一共有18位同学,其中美国学生占了三分之二,几位国际学生也大多有过在美国读书的经历,而我不但年龄最小、英语最差,而且对美国社会学几乎一无所知,一切都要从头学起。于是,从入学第一天开始,我就一直被一种隐隐的自卑感所笼罩,总觉得同学们都比我强很多,自己没有选择,必须加倍努力、“笨鸟先飞”。这种压抑的感觉直到第一次期中考试后才有所缓解,在那次考试里,我的组织社会学问答题居然得了满分,让班上的同学刮目相看,也让我自己有些难以置信。现在回想起来,其实语言障碍只是一道门槛,没跨过去之前觉得它比什么都重要,跨过去了才发现,学问做得好不好,和外语水平关系并不大。

美国高等教育中的三学期制(quarter system)就始于芝加哥大学,据说是因为芝大建校比较晚,想尽快赶上哈佛等常春藤院校,于是就用这一制度创新来让学生上比两学期制(semester system)更多的课程。经历了秋季学期的魔鬼训练,到了第一年的冬季学期,我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都已经有了明显提高,上课不那么累了,课下也开始有了些属于自己的时间。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开始读自己感兴趣的书,为了保证课外读书时间,我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无论学校的功课多忙,每周总有一天是留给自己的,只读那些和自己的研究兴趣直接相关的书。这个习惯让我受益良多,到春季学期,我已经开始写自己的第一篇英文论文了。后来许多人都问我,为什么研究生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那么快?我的答案很简单,只是因为动手早而已。博士教育和本科教育最大的区别,就是并非以课程为中心,上课固然重要,但终究只是手段,最终的目的是要有原创性的学术成果。有的学生稀里糊涂地上了好几年课,都还不知道自己博士论文想做什么题目,这是最可怕的事情。

第一年的课程结束后,我并没有回国,而是整个暑假都和同学们一起留在学校,组成学习小组,准备第二年开学前的博士资格考试。这个考试虽然绝大多数学校都有,但内容和形式各不相同,芝大社会学系的考试是全面性的,涉及社会学的十大领域,有一份长达十几页的书单,据说书单的内容几十年间都没有太大变动,囊括了西方社会学的大多数经典文献,加起来有一万多页。到了这个时候,我的英文阅读速度已经和美国同学相差无几,但大家读得都十分吃力,有时只能靠互相交换阅读笔记来赶上进度。就这么昏天黑地地过了一个夏天,直到这个让所有人都恨得咬牙切齿的考试结束后我才发现,它真的是一个里程碑,通过了资格考试,就算是真正入了社会学的门,以后的修行就看个人的努力了。这时再回想自己在芝大第一年的生活,的确辛苦远远多于快乐,而且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身在异国他乡,没有人会自动尊重你,你必须通过自己的努力来一点一点赢得别人的尊重。

 

 

阿伯特教授

 

我的导师阿伯特教授是个有点奇怪的人,美国的学校里师生之间一般没有什么等级观念,研究生甚至本科生往往会亲切地直呼老师的名字,但他从不允许系里的学生直呼其名,而是一定要叫“阿伯特教授”。当然,他对学生也很有礼貌,我第一次去办公室见他时,他张口就是“刘先生”,后来熟悉了之后才开始叫我的名字。直到我从芝大毕业到威斯康星大学工作之后,收到的第一封信恰好是阿伯特教授主编的《美国社会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寄来的对匿名评审人的感谢信,结果他在那封信的最后手写了一句让我哭笑不得的话:“思达,你现在可以叫我安迪(Andy)了。”不过,至今为止,我还总是叫他“阿伯特教授”,七年养成的习惯,哪有那么容易改过来呢?

第一次进阿伯特教授的办公室,我就被里面摆放着的几千本书给震了一下,美国文科大学教授的办公室里书都不少,但像他这么多的还是不多见。有一次我问他:“这些书你全都读过吗?”他只是平静地点点头答道:“差不多吧。”后来我估算了一下,如果每本书都认真读的话,人一辈子最多也就读一万多本书而已,书再多的话就只有收藏的意义了,古人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现代社会里,其实前者比后者难得多。阿伯特教授的阅读范围很广,比如他虽然从没来过中国,研究的东西也和中国毫不相关,却读过两遍《红楼梦》,英文版和法文版各一遍,让他的中国学生们全都刮目相看。我一直觉得读过这几千本书已经足够多了,结果毕业前的最后一年,因为一次系里的活动去导师家里做客,才发现他的书房里居然还有另外几千本。

对我来说,有一位真正读过万卷书的导师是件幸运的事情,更幸运的是,阿伯特教授是个对学生不怎么热情的人,他几乎从不和自己的学生合写文章,也很少过问学生的个人生活,但在学术方面却极为宽容,从不强迫学生接受自己的学术观点,而是给学生充分的自由去探索研究社会学的各种可能性。不过说来也怪,我从在芝大的第二年开始,就鬼使神差地连着上了阿伯特教授的五门课,几乎占到了我在芝大所有课程的四分之一。这五门课中的两门是一对一的阅读课,也就是我自己定一个题目,再做一份书单,然后根据书单每周写读书笔记,再和导师讨论一个小时。因为我的研究兴趣集中于法律职业,所以两门阅读课都是关于职业社会学的,两个学期读下来,让我不但彻底精通了这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研究领域,而且找到了博士论文的理论突破口,也就是职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直到现在,每年新博士生入学时,我都会建议他们在合适的时候找自己喜欢的老师上一两门这种“学徒式”的阅读课,因为它是寻找论文题目最好的方式。

许多过来人都说,博士读的时间长了,人在很多方面都会变得越来越像自己的导师,不只是学术观点,有时连发型、着装之类的都会被导师的品味所影响——所谓“为人师表”,或许就是这个意思。不过,我一直觉得芝大的很多教授都太孤芳自赏,对自己的学生也太冷漠,有只“教书”不“育人”之嫌。阿伯特教授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每次和他谈话,都能感觉到他的聪明绝顶、才华横溢,但很多学者的生存之道他并不会直接告诉你,而是让你自己在漫长而孤独的学术训练中慢慢领悟。当然,每次他偶尔谈起这些东西时,都会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比如有一天在他办公室里,不知怎么聊到了做学问所需要的基本素质,结果他说,做学问需要五样东西:马力(horsepower)、想象力(imagination)、做事情的意志(will to do things)、纪律(discipline)、忍耐力(perseverance)。五样东西都很重要,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做事情的意志,很多“马力”十足却缺乏意志的人,都是做出一点小成果之后就默默无闻甚至最终改行了。迄今为止,这是我听到过的关于这个问题最有道理的话,上课时也经常讲给自己的学生听。

说阿伯特教授不关心学生,其实并不恰切,他只是有自己很独特的方式罢了。比如我这辈子讲的第一节课,就是他给我提供的机会。大概是我博士第四年的冬季学期,选了他的一门叫作“行动与意涵”(Action and Meaning)的课——芝大的教授经常会开一些稀奇古怪的课程,比如这门研究生课,他似乎只讲过这一次,只有六七个学生——结果没想到,刚开学第一周,阿伯特教授年逾90岁的父亲就生病了,上课前一天晚上他从波士顿给我写邮件,说自己赶不回来了,因为我是班上年级最高的学生,让我代他组织大家讨论。我看到邮件后即兴奋又紧张,一夜都没睡好,把要讨论的阅读材料反复看了很多遍,好在第二天上课比我想象的顺利许多,同学们讨论得很热烈,气氛也很融洽。有了这次阴差阳错得来的教学经历之后,我的感觉就像是捅破了一层窗户纸,以后无论在哪里讲课,都再也没有那样紧张过。

阿伯特教授是个很注重形象的人,一年四季都是西装革履,即使夏天最热的时候,在学校里也要穿长袖衬衫,有时还会戴一顶草帽,很有复古范儿。我在芝大期间,只见过一次他略显邋遢的样子,那也是某个冬季学期的第一节课,阿伯特教授走进教室时,我和同学们全都惊呆了——平日里衣着光鲜的他,头发蓬乱着,而且留起了大胡子,瘦得像一个幽灵。然后,他如往常一样平静地告诉大家,他圣诞节之前被诊断出了癌症,刚刚做完手术。后来阿伯特教授告诉我,手术之前他很绝望,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也不知道自己正在写的那本大部头的社会理论书还能不能完成。幸运女神最终还是眷顾了这位社会学芝加哥学派的当代继承人,他的手术很成功,学术生命也得以延续。不过,后来他实在是太忙了,那本书至今都还没写完。

我从阿伯特教授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但现在想起来,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对学术研究的一种极其纯粹的追求。美国社会学界有很多思想十分激进的学者,他们做学问的目的,并不只是为了知识本身,而是为了推动各种社会变革。阿伯特教授则恰恰相反,他所写的每一篇文章、每一本书,都只是为了能更好地理解社会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讲,你可以说他是一个有点保守的学者,甚至是一个超脱于世外的学术魅影,但事实上,人类知识的演进,少不了这样纯粹的学者。我并不想成为和他一样的人,但这并不妨碍我欣赏他的学问和品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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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再版序言

第一章 割据: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三十年
第二章 边疆:农村的纠纷解决与职业系统
第三章 战场:律师与基层法律服务
第四章 高端:涉外法律市场的全球化
第五章 后院:企业与政府机关的法制化
第六章 雷区:律师与刑事司法系统
第七章 逻辑:定界与交换的空间社会学

参考文献
附录 场域与生态
后记
方庭的窗口:芝大留学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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