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强、刘志彪(2010)以山寨手机产业链为分析对象,对专业化市场的模式做了详细的研究。他认为多层次的需求条件、成熟的产业背景和厂商的适应性创新行为这三个条件是以双边交易平台为途径构建NVC的必备条件,但这种NVC存在规模与技术参差不齐、低端市场依赖与价值链环节不完善等内生瓶颈,其突破需要依靠专业化市场向单边市场平台自发对接和政府在专业化市场的功能引导。但该研究以具体的产业作为分析对象,不具备一般性。本部分则将企业看作一个市场中的“经济人”,分析其在两条链条中成本与收益差异,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探讨代工企业在NVC与GVC中的运营状态及其选择。
(1)从收益和面对市场来看,GVC治理结构下本土企业的市场来自跨国大买家提供的订单,代工企业不需要进行终端消费市场的开拓。国际大买家利用其成熟的销售渠道和有影响力的品牌开发控制了国际市场,将生产环节委托给代工企业,是一种有需求才有生产的形式;而对于NVC,即便存在双边交易平台载体(专业化市场),由于市场的不确定和需求的不成熟,企业的收益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换个角度说,代工企业转换到NVC后,直接面对的是终端市场,由于营销渠道和自主品牌的缺失,其生产的产品能否被市场接受是未知数,这种不确定性可以从企业开发国内市场的成本与收益关系的角度来理解。因此,GVC链条上的企业具有稳定但不高的收入,获得充分竞争状态下的正常利润;而NVC链条上的企业需要自行开拓市场,属于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的形态。
(2)从企业投入来看,处于GVC底部的代工企业必须按照跨国公司的全面要求进行生产,主要体现为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包括原材料、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等方面的各类细致限定,这就出现了“为出口而进口”(或称“进口引致型出口”)下的出口与进口之间的关联机制(巫强、刘志彪,2009),即国际大买家要求代工企业购买其规定的原材料、机器设备或生产技术,以满足对加工产品的高质量要求。这使得代工企业必须进行关系专用性投资,形成沉没成本。相比较而言,NVC轨道内的企业则具有更大的自主性,企业在这里需要承担的是国内市场的开拓成本,并且面临的是未知的市场规模。当然市场开拓投入越多,投资力度越大,可能获得的市场规模就越大,但是这具有不确定性。另外企业为开发和适应国内市场要提供品牌建设投入,这是应市场需求而进行的主动性投入,它与在GVC中的被动性投入有较大的不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投资回报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且本土代工企业大多缺乏核心技术和市场运作经验。
表2.4将代工企业在GVC与NVC的状况进行了概括和对比。需要说明的是,除成本与收益外,代工企业的利润还受跨国大买家的反应策略、不同类型价值链(如消费者驱动型与生产者驱动型)的差异、企业的异质性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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