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准确性
法律语言的准确性是指法律语言使用的每个词句都必须是严密和确切的,都要求必须符合法律内容的科学性和思维的逻辑性。
立法语言的精神就是法律语言的精确性。特别是UCP这几个版本的变迁,更是体现了法律语言由模糊变精确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法律英语具有其独特的语言特点,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它的精确性。迄今为止,几乎所有从事法律语言研究的学者都认为:精确性是法律语言的灵魂,也是法律语言的基本格调。法律英语体现了与模糊语言相对但并不相悖的另外一个语言特征。笔者列举了很多有关《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几个文本中涉及的语言的模糊特点和精确特点,在众多的作者中无一人研究国际贸易法律文本以及几个文本的语言特点及其变迁。前人的文献中有的是纯研究语言的,有的是纯研究文体学的,有的文献是纯研究国际贸易实务的,有的是研究银行审单业务理论的。在这些各式各样的文献中,都可以窥见法律语言的模糊性和精确性的表现形式,也可以观察到它们相互转换的关系,但是,至今没有学者根据法律语言的理论来对国际贸易法律文本特别是《跟单信用证》的几次大的变迁进行深入和全面的研究。
国际贸易法律文本语言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具有准确性。一般语言在描述中通常运用大量的感情词汇,以修饰词突出其表达的效果。而法律语言则较少使用表达感情色彩的修饰词汇,力求表达的简练和清晰,具有朴实性。法律语言的功能决定了它不能采用比喻、比拟、借代、夸张等修辞手法,不能像文学语言那样追求形象生动,要具有庄重性,国际贸易法律语言的表达应多用书面语词、法言法语、文言语词、规范用词。国际贸易法律语言要具有确切性,即要明确、具体、清晰、界限分明,不能含混其词、模棱两可,尽量避免模糊性与多义性。准确性是国际贸易法律语言的最本质特征,是国际贸易法律语言的灵魂,准确是对国际贸易法律语言的首要的和内在的要求。国际贸易法律语言的准确主要是指每个词句都必须确切严密,都要符合国际贸易法律内容的科学性和思维的逻辑性。基于国际贸易法律本身的特点,为了保证法律适用不发生偏差,国际贸易法律语言不要求形象生动,但必须准确明白地叙述和说明,不允许有歧义和含糊。因为有时即使一个字、一个词、一个标点的误差,都可能影响到法律的正确实施。英国法学家、著名法官曼斯斐尔德勋爵就曾说过,“世界上的大多数纠纷都是由词语引起的”。“同形象思维的文学艺术不同,法律必须使用科学的语言文字,以符合逻辑思维的要求。”国际贸易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即法律的执行、适用和遵守。它的实施又关系到社会上每一成员的切身利益,因此这决定了国际贸易法律语言要具有严密的逻辑性和精确性的风格。“只有具备语言上的精确性,法学才能完成其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使命。国际贸易法律工作者必须将其表达的精确性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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