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防火与防爆工作,消防和防爆事业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防火与防爆技术有了显著的进步,形成了由公安消防部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群众义务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组成的消防力量体系,消防站遍及全国各大中小城市和许多县城,消防装备和器材也逐步实现了现代化。早在1952年,我国就建立了第一个煤矿安全研究所,开展以防止煤矿爆炸和火灾为中心的研究工作。随后,北京、沈阳和天津等许多城市也都成立了消防研究所,北京劳动保护科学研究院还专门设置了防爆研究室,不少高等院校设置了消防系、消防专业,开设防火与防爆课程,使我国的防火与防爆科学技术水平和技术管理干部的专业水平得到了迅速的提高。党和政府非常重视防火与防爆工程的法制建设,1957年公布实施《消防监督条例》,1998年4月29日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形成了完整的消防法规体系。在防火与防爆工作中,实行专门机构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认真贯彻“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多年来成功地预防了大量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并且有效地扑救了许多火灾,使我国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率保持在较低水平,这些都说明新中国成立以来,在防火与防爆工作中取得的成就。
0.7 课程学习的意义和要求
火灾和爆炸事故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工业企业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认真研究火灾和爆炸的基本知识,掌握发生这类事故的一般规律,采取有效的防火与防爆措施,对发展国民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保护劳动者和广大群众的人身安全。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操作者伤亡,而且还会危及在场的其他生产人员,甚至会使周围的居民遭受灾难。工厂企业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对保护生产力、促进生产发展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2)保护国家财产。火灾爆炸事故往往造成设备毁坏,建筑物倒塌,大量物资化为乌有,使国家财产蒙受巨大损失,所以防火防爆是实现工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条件。发生火灾和爆炸往往会打乱工矿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严重时甚至迫使生产停顿。
此外,还必须强调指出,防火与防爆理论研究是安全工程学科的重要基本理论之一。众所周知,锅炉安全、压力容器安全和焊接安全,还有化工、煤矿、炼油、冶金以及建筑也都需要在防火与防爆理论的指导下,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通过课程的学习,要求读者能熟悉掌握燃烧与爆炸的有关理论,并能用相关理论分析各种生产过程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原因,采取正确的防火与防爆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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