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边缘处发掘真实世界的隐秘
在当下中国总体化地建构现代法制的背景下,较之人气旺盛的公力救济,私力救济无疑是法学研究中一个荒凉的边缘地带。在诸多法律中心论者眼中,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是鲜明的二元对立关系,前者往往意味着旁门左道、边缘、野蛮、暴力、无序;后者则代表着正统、中心、文明、和平、秩序,因而私力救济必须禁止,就算有些许例外,也须由法律严加限制。在这种情况下,私力救济在法学中的话语空间已被挤压得几乎消失殆尽。但话语空间的逼仄并不意味着社会实践的稀少。日常生活中,民间收债、私人侦探、商场搜身、私人罚款、私人通缉令、甚至农民工自杀讨薪等私力救济实践层出不穷,而且手段还不断创新。面对这一现实,大多数人(尤其是法律中心论者)总是习惯性地站在国家法律的制高点上,“正气凛然”地大声叫停,即便有时捎带显示一下其对当事人的同情,也往往是修辞性的,结论还是要回到“应拿起法律武器解决问题”的立场,似乎法律就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唯一手段。这样的态度也许不容易出错(至少从国家的立场来看),但也必定无法让那些对现实充满好奇、有心追求智识且不满足于惯性思维的人释怀。如果私力救济真的如法律教义所言是洪水猛兽,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去实践,甚至包括作为法律精英的法官和法学家?①显然,在私力救济这一边缘地带,我们遭遇了真实世界的隐秘:为什么在法律规则发达的今天人们还会选择私力救济?私力救济的结果如何?遵循着怎样的运作机制?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甚至法治、社会控制、社会秩序之间关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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