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发展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促成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亟需实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海南自贸港联通国内国际两大市场,充分对接发挥RCEP、CPTPP、DEPA等国际经贸规则叠加优势,积极对标最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快促成自贸港贸易、投资、人员、技术、资金、货物、运输工具等领域的自由便利流通开放性规则。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成为推进实施自贸港调法调规的动力导向,推动自贸港立法创新机制,显现积极参与国际经贸秩序全球性规则治理与竞争的中国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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