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一、唐代司法运作的特点
二、学术史回顾
三、研究材料
四、主要内容与研究思路
第一章 唐代中期司法运作体系的发展与成熟——以公罪和私罪制度为中心
第一节 唐以前公罪和私罪制度的发展情况
第二节 唐代公罪、私罪定义新论及相关制度考释
一、公罪、私罪的定义与判定问题
二、官吏因职务犯罪不定公罪的特例
三、公罪轻罚原则及其法理
第三节 唐代官吏犯公罪、私罪对其仕途的影响
一、公、私罪与官员考课
二、官吏犯公罪、私罪的连坐问题
结论
第二章 唐代公、私罪与司法运作实践——以“禁囚不如法”罪为例
第一节 唐代“禁囚”概念新论
第二节 唐代“禁囚不如法”方面的罪名与司法实践
一、“应禁不禁”罪与“不应禁而禁”罪
二、使用械具不当罪
三、失囚罪
结论
第三章 唐代司法官员与吏员考论
第一节 唐代司法官员的名称和职能考
一、唐代司法官员称谓考
二、唐代司法体系中官员与吏员的职能区分
三、唐代司法官员的官职名考
第二节 唐代司法体系中的吏员考
第三节 唐代冥判故事中所见司法官吏的名称与职务行为
一、冥判故事反映的司法制度与法制观念
二、冥判故事中司法官的称谓与职务行为
三、冥判故事中司法吏员的称谓与执掌
第四节 官吏之间:唐代法直身份地位与职能的演变
一、唐代法直的设置、品级及来源
二、唐至五代法直地位与司法职能的演变
结论
第四章 唐代中后期节度观察使的司法权及其运作
第一节 法藏敦煌文书P.2942中的判文案例分析
一、民事案件的判文
二、行政案件的判文
三、刑事案件的判文
第二节 唐代中后期节度观察使司法权的行使方式
一、弹劾使府僚佐及州县官吏
二、停止犯罪官员职务、收禁犯罪官员
三、参与判决和审覆地方司法案件
四、对使府僚佐及州县官吏执行刑罚
第三节 唐代后期节度观察使的司法僚佐及其职掌
一、唐代方镇判官的设置与司法执掌
二、节度观察使其他僚佐与司法运作
结论
第五章 唐代中后期度支盐铁转运使的司法权及其运作
第一节 唐代中后期新出财税法律及财税系统司法权的扩张
一、漕运、仓库管理方面的刑律
二、与盐法有关的刑律
三、与榷酒、茶有关的刑律
四、与禁私铸钱、恶钱等有关的刑律
五、与禁私采矿等有关的刑律
第二节 度支盐铁转运使的司法管辖权
一、对财税工商管理系统官吏的司法权
二、管辖盐商、茶商、铁商等特殊商人群体的司法案件
三、管辖盐户、匠户、茶园户等群体的司法案件
四、审理贩卖私盐、私铸钱、私采矿等特殊犯罪案件
五、度支盐铁转运使下属机构与州县的司法管辖权冲突
第三节 唐代后期度支盐铁转运使官吏司法权的行使——以《殷彪墓志》为中心
一、《殷彪墓志》文字补正
二、殷彪的历官及相关事迹考
三、殷彪的司法职务与司法行为
第四节 度支盐铁系统司法运作的典型案例:邓琬案
一、邓琬案始末
二、邓琬案的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结论
余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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