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裁量既是法官或法律机构适用法律的过程,也是实现司法公正和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手段,在司法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司法裁量理论是司法理论中的经典问题,既关系到如何看待法律本身,牵涉法概念层面的内容,又包含如何定位法官角色以及司法职能的问题。司法裁量是考验法官能力的试金石,其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就是法官如何行权进行裁量。而这关涉到两个前提性问题:其一,如何准确地理解司法裁量;其二,法官为什么要进行裁量。对此,阿哈隆·巴拉克法官以《司法裁量》一书给出了真知灼见。
全书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厘定了司法裁量的本质,第二部分论述了司法裁量的限制问题。首先,在巴拉克看来,即便司法(自由)裁量(权)几乎成了理论家与实践者们的共识,也并不意味着他们在谈论着相同的事物。具体来说,司法裁量是一种在多个合法性选项之间进行抉择的有限权力,它从不意味着恣意妄为。其次,法官进行裁量的原因有实质和形式两个方面:前一方面是指,由于制定法或判例法中整体规划、解释规则的情境、内容与效力的不确定等实质性要素,法官不得不进行裁量;后一方面是指,由于某些规范明示或默示授予了法官裁量的权力或权威,所以法官需要进行裁量。与以往不同的是,巴拉克法官认为司法裁量真正的界限需要由合理性之标准进行划定。该标准需要从规范性和制度性层面分别进行贯彻,由此便可构建出一整套裁量模式。最后,巴拉克法官以一个推翻先例的现实案件,检验了其模式的说服力与可行性。
全书说理逻辑谨严,且包含大量的引述和案例;富含司法经验,又不乏司法理论的整合和提炼;语言明白晓畅,又不失信息量和操作内容,对拓展司法理论研究和推进司法裁量实务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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