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第一章 从远古至夏商:燕赵地域作为中国法文化的重要起源地
第一节 从涿鹿到阪泉,中国法文化“刑始于兵”传统的重要发生地
第二节 大禹治水“自冀州始”,中国法文化“集团本位”精神开始形成
第三节 “有易杀王亥”,上古燕赵地域中的“和平交易”与“暴力强取”
第四节 商纣王“大聚乐戏”,中国上古神权法从光芒向黯淡的转变
第二章 从战国至秦汉:燕赵地域法律文化从“边塞社会”向“农耕社会”的迈进
第一节 “地贫民弱”条件下,燕国实行“厚币求贤”变革
第二节 从“胡服骑射”到“嫡长子”失位,赵国法制的顺流与逆时
第三节 秦统一后的“沙丘宫”之讳,汉代学者对燕赵地域文化的鄙薄
第四节 “儒法合流”的时代潮流,皇权集中之“燕赵方案”的提出
第三章 从魏晋至北齐:燕赵地域法律文化在第一个“南北朝时代”的绽放
第一节 在古代中国政治版图中,燕赵地域影响力的提高与国家治理学说的探讨
第二节 第一个南北朝时期,燕赵人士参与修法的第一次历史高潮:北魏时期
第三节 第一个南北朝时期,燕赵人士参与修法的第一次历史高潮:北齐与南朝时期
第四章 从隋至唐朝中期:中华法系定型过程中明法制律的燕赵人官员群体
第一节 隋唐是中华法系的成熟期,参与隋唐法律制定的燕赵人群体
第二节 隋唐是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兴盛期,涌现出身燕赵的明法官员群体
第三节 燕赵地域与中原文明的关系变化,“慷慨悲歌”从贬到褒的词义转变
第五章 从唐后期至辽宋金:燕赵地域法律文化在第二个“南北朝时代”的绽放
第一节 燕赵地域内南北两京同时出现,南北两种法治模式同时并存
第二节 第二个南北朝时期,燕赵人士参与修法的第二次高潮:辽金时期
第三节 第二个南北朝时期,燕赵人士参与修法的第二次高潮:两宋时期
第六章 从元朝至明清:燕赵地域由“腹里”到“直隶”的国家角色定位转变
第一节 元朝时燕赵人士参与修法的第三次高潮及对法律文学的贡献
第二节 明清时期燕赵人士参与修法、职掌司法的历史低潮
第三节 明清时期直隶畿辅地区民间法律文化传统的历史嬗变
第七章 从晚清至民国:燕赵地域成为“法学东渐”“以兵强国”的新政实验场
第一节 清末新政时西法东渐,燕赵地域成为中国新式法律教育的中心
第二节 晚清时期直隶警政大规模创兴,新式警察法规体系开始形成
第三节 袁世凯在天津保定编练新军,中国近代军事法开始形成
第四节 直隶审判厅的设立,是中国近代司法改革的最早尝试
第八章 从根据地至新中国成立:华北法律文化由资产阶级法向人民民主法的时代转型
第一节 抗日战争时期国共两党在华北地区的退进,民众对法统的新选择
第二节 中共在华北根据地广泛开展法治建设,塑造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雏形
第三节 华北解放区合并,华北人民政府的法理施政成为新中国的雏形
结语 国家与天下的变奏:燕赵地域在中华法系演进中的历史角色
附录
一、燕赵地域法律文化发展大事年表
二、燕赵古代法学著述简表
参考文献
后记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