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于19世纪上半叶传入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针灸热”的影响之下,开始在美国流行。针灸在美国流行的五十年间,经历了三次热潮,完成了法律本土化、教育本土化、职业本土化和医学属性本土化四个层次的本土化,广泛应用于变态反应性疾病、糖尿病、艾滋病、各种肿瘤、高血压、肥胖症、戒毒、戒酒、戒烟、化疗或手术后发生的恶心和呕吐等领域。美国47个州及华盛顿特区都在州议会法中专章规定了针灸师执业法律制度,广泛涉及针灸与东方医学的概念、针灸师的准入条件、教育培训、执业规范、行业组织管理和惩戒规则等内容。
本书为美国中西部十一州针灸立法汇编,包括艾奥瓦州、北达科他州、俄亥俄州、堪萨斯州、密苏里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内布拉斯加州、威斯康星州、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十一州,从针灸人员的法律地位、准入与注册、日常管理机构、职业道德、惩戒报告等方面展开介绍。希望本书的出版能为中医药政策和法律的制定者、中医药政策和法制研究者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医药学科的研习者们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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