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深入探讨了不法原因给付在民法与刑法领域的法律效果及其相互关系,从多个维度对不法原因给付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全面剖析。本书通过对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相关制度的比较研究,不仅揭示了不法原因给付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理论基础,还进一步阐述了其在现代法律体系中的适用问题。
本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不法原因给付的民事法律效果。本书系统梳理了不法原因给付在民法中的制度构造及其法律后果,包括原则性丧失返还请求权和个别例外情形的返还权恢复,为刑法评价提供了坚实的逻辑前提。第二,刑法评价的基本立场。本书提倡刑法片面独立说,即在处理刑民关系时,既强调刑法的独立性,也承认其在一定范围内的从属性,为解决法秩序矛盾提供了新的视角。第三,财产犯罪的保护法益。本书深入分析了我国及德日两国关于财产犯罪保护法益的主要学说和判例,提出我国财产犯罪保护法益的应然展开路径,为司法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第四,非法获取不法给付物与侵占罪。本书详细探讨了侵占不法原因给付物的行为性质及其与侵占罪的关系,对侵占罪构成要件中的“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进行了深入解析,并提出了对“截贿”行为的独立评价思路。第五,非法获取不法给付物与诈骗罪。本书界定了不法原因给付与诈骗罪的关系,分析了诈骗行为对不法原因给付人财产损失的影响,为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诈骗罪提供了参考。第六,非法获取不法原因给付物与违禁品。本书探讨了违禁品的概念及其与不法原因给付的关系,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盗窃、诈骗违禁品行为的法律性质及量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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