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商法研究所(Asian Business Law Institute,ABLI)成立于2016年1月,是设立于新加坡的中立、非营利性研究机构,其研究项目以“亚洲中心”(Asian-centric)为关注点,坚持多元化、实践导向和项目推进战略,旨在促进亚洲商法的融合和整合。该研究所的工作目标在于,消除亚洲法律体系之间阻碍贸易自由的非必要分歧和阻碍,其董事会由新加坡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梅达顺(Sundaresh Menon)主持,亚太各法域的法官、学者、律师等专家参与其中,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多位国际商法专家法官在亚洲商法研究所担任理事。
本书译者来自深圳破产法庭的破产改革团队,目前主要任职于深圳两级法院。
孟天一,国家法官学院、香港城市大学联合培养法学硕士(“Distinction”荣誉学位),获国际破产协会(INSOL International)国际破产法基础证书,从事破产改革和实践研究工作多年,现任职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怡扬,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深圳法院译然社副秘书长,现任职于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李文琳,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现任职于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梁爽,明尼苏达大学法学硕士,现任职于深圳市坪山岖人民法院。
徐彦婷,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行为经济学硕士,原任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现就读于哈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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