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总共有三分编,在第一分编中,作者延循了传统教科书在合同法通则中的内容排序。首先,作者将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合同,放置在整个民法体系中,与物债二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二分的总则问题进行了说明。同时,合同法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合同法的基本理念与功能也得到了具体的阐述。其次,作者简要地提及了中国合同法的历史发展,便递进到了合同法的重点领域:合同种类、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效力问题以及经由私法自治所设立的条件与期限控制合同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保全、合同的变更与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在第二分编中,作者论述了《民法典》中的有名合同,并且按照《民法典》合同法分编的顺序依次排列。作者从每种有名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与内容入手,以求为读者呈现该类合同的轮廓大观。同时,对于此种有名合同下的争议问题,本书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论证,诸如买卖合同中的一物数卖问题、风险负担规则;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之间的追偿权;租赁合同中的优先购买权与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现行法问题;融资租赁合同中“售后回租”等新型交易形态;保理合同中应收账款性质及债权实现顺序;委托合同中的间接代理的效力与归属等。在第三分编中,作者处理了准合同——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分编中的相关问题。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