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福,1931年2月生,四川南充人。195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59年毕业于苏联列宁格勒大学(现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获副博士学位。曾任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审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等职。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终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民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等。长期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学高等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与法律实践活动。2012年9月,荣获“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余少祥,男,1968年11月出生,安徽宿松人,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曾任法学所培训中心主任、社会法室副主任等职。主要社会兼职:中国社会法学会理事、中国青少年法制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公益法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残联精神孤独症工作委员会委员(兼法律组组长)等。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社会法学。先后到美国、加拿大、南非、荷兰、德国、瑞士等国做访问交流,参加过多项法律法规的起草或修订工作,主持过多项国家重点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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