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绪论部分针对有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领域的不同研究视角进行了综述与评析,具体从刑事政策研究视角、比较法研究视角、民生刑法研究视角、关系刑法研究视角以及风险刑法研究视角等方面进行梳理与评析,从而厘定以风险社会与风险刑法为研究视角的指导思想,并进一步阐述以风险社会和风险刑法为视角研究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体系完善的意义。第一章通过梳理我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演进过程,得出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正逐步形成统一的法典化立法,并深入考察一些发达国家或地区有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立法的“多元化”模式,形成严密的调控法网,从而找出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立法模式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改革的方向。第二章探讨了当前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政策的现状与不足,进而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础上倡导食品安全“零容忍”政策,在阐释其理论基础、政策基础和实践基础之上提出了诸多设想。第三章阐释了我国有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罪名体系在行为样态、行为对象以及主观罪过形式等方面的刑法规制范围,找出了我国有关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罪名体系存在的不足,并论述了当前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罚体系设置的疏漏与不足,深入考察域外国家或地区刑法规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罪名体系和刑罚体系的广度与深度,从中得到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与启示。第四章针对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体系存在的不足,结合域外国家或地区有关食品安全刑法规制体系的情况总结出了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从而提出了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体系完善的具体建言与改革方向。第五章从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着手,力图探寻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构建的有效路径。第六章从近些年来食品安全司法解释实施情况和主要问题出发,以安徽省部分地市调研数据和问题为实践支撑,从而提出了完善办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意见建议。总而言之,全书基本遵循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模式-刑事立法政策-罪名体系-刑罚体系-行刑衔接-司法解释”的研究脉络,也即“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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