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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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黑色货车停在药店门前。戴雷朋太阳镜的男人从驾驶席下来,走进药店。我正准备吃方便面。三点左右,迟到的午餐。刚刚打扫过卫生,肚子饿了。我还是不得不站起来。
“小同学,问你件事。”
雷朋摘掉雷朋,视线停留在我剪得很短的头发上,似乎在问,“你是学生吧?”我把筷子插在锅的把手上面。问吧,快点儿。
“灯塔村在哪边?没有路标。”
雷朋用握在手里的雷朋指了指药店旁边的十字路口。我的眼睛扫过雷朋的车。很大,很粗暴,看起来很有劲。雪佛兰货车?
“小同学,灯塔村,你不知道吗?”
我嘛,我不是学生。我是药店员工,药师老板叫我“崔君”,我就回答“是”。不过,我还不至于为雪佛兰恼火,也不是对他不尊敬的语气感到愤怒。我只是好奇,正巧药师老板不在,所以随口问一句。
“没有导航吗?”
“导航找不到,所以才问你。”
看表情,他是省略了“臭小子”这几个字,我也省略了“臭小子”。
“导航都找不到,为什么到药店里找?”
雪佛兰从十字路口直行,消失不见了。我吃完方便面。锅空了,我想起用作灯塔村导航名称的地名。新星里。同时我也想起来了,要想去那里,应该在药店旁边的十字路口左转。再补充一句,我也是灯塔村的村民。
灯塔村是地图上都没有标记的村庄。也许在地图编纂者看来,灯塔村太微不足道,甚至没有取名的价值。我的同屋大叔告诉我,这是“花园半岛的旮旯”。我的老板,波波药店的药师称之为连慢行巴士都不停的“该死村落”。用灯塔村青年会长的话说,这里是海角天涯,“想买双拖鞋,也要‘累得半死不活’地去大地方”。这些说法都对。沿着没有人迹的海滨路跑上三十里,才能看到坐落在绝壁上的村庄。灯塔矗立于凸向大海的鸟喙形悬崖尽头。村庄前的海里有大大小小的岩石岛,村庄后面围绕着又长又高的石头山。
我和大叔曾经到达过山顶。山那边的内陆尽收眼底。那片荒芜之地辽阔如大海,却连棵树都没有,后来被国家买下,准备建成观光旅游地。听说那里曾经种过高粱,现在没有了。不过原野尽处还保留着小小的村庄。村里孩子们把新星里叫成灯塔村,现在这些孩子也已经消失不见了。
灯塔村也要消失。算上幽灵人口“孩子们(大叔和我)”,也只有12名村民。村民平均年龄69岁,种红薯为生。虽然有海,但是没有捕鱼的人。既然有海,肯定偶尔也会捕捉点儿东西。需要做汤或下酒菜的时候,就催着“孩子们”去海边。根据面事务所的记录,灯塔村的最后一个孩子出生于61年前。这个孩子是灯塔村的青年会长,也是村里唯一一艘蹦蹦船的船主,还是我和大叔租住的灯塔客栈的老板。客栈的客人大多是熟人介绍来的潜水员。海中的石岛下的“水中绝壁”吸引他们来到这片寂静的土地。我和大叔也是这样,被吸引来之后定居了下来。我猜想,雪佛兰队伍应该也听到了石岛的呼唤。如果不是就好了,不过不可能。
七点左右,老板药师大叔回来了,打开保险箱。这个信号意味着可以下班了。趁着药师不注意,我偷偷地把一袋韩方滋养强壮剂和药膏塞进包里。神圣的平安夜,怎么能做这种龌龊事呢?如果有人问,我会做如下解释。
大叔只有四十岁,头顶已经出现银丝了,眉间也依稀长出了白毛。我们玩石岛竞赛,他的竞争力越来越令人失望。这是铁人三项比赛,规则非常简单。
首先,驾驶青年会长的船向比赛场地,也就是石岛西部界点移动,停船之后绕岛游一周,这场蛙泳比赛是第一回合。然后从西部起点入水,沿水中绝壁的栏杆,用海鞘、蛤蜊、海参等装满各自的铁簸箕,这是第二回合。看谁先往系在石岛松树上的篮球筐里投进五个球的二人篮球赛是第三回合。
大叔最近的战绩是10战9败,上周扣篮的时候还扭了后颈。大叔一见我就说,因为卑鄙而笨拙的“某家伙”拿手掌戳了他的脑袋。
“我先回去了。”
我在门口大喊一声,骑上了自行车。走过十字路口,我就抬着屁股踩起了脚蹬。我以最快的速度飞驰在通往绝壁的海滨路上。没有月亮,但路上并不黑暗。那是个星光灿烂的夜晚。星光下的大海美如梦幻,拍打绝壁的浪花、无声无息飞翔于黑暗中的银色海鸟、岩石缝隙里升起的海雾、映出黑影的石岛。真想加上“甜蜜的海风”之类的文学修饰语……但是,抽打双颊的却是手锛似的冷风。到家的时候,感觉自己只剩骨头了。
月光下并排停放着大叔的紫色面包车和黑色雪佛兰货车。我把自行车停在面包车和雪佛兰之间。大叔的声音隔墙传来。那是读国语课本的语气,只有说难听的话的时候才会使用的语气。
“石岛的潮水凶猛而多变,这里又是下降流出没区,海底地形复杂得像迷宫,现在又是大潮时间,再加上深夜,你们喝了酒……”
“喂,大叔。”
有人打断了大叔的话。
“你是谁,凭什么穿着背心跑出来训人?”
大叔继续用朗读国语课本的语气说道:
“喝醉酒的人不应该去大海,而是应该钻进被窝。”
我推开大门进去。两个队伍在院子中间对峙,潜水装备武装起来的雪佛兰队,身穿拖鞋和运动服的大叔、青年会长队。人数是4:2。大叔半睁着本来就低垂的眼睛。也许是在睡觉的时候被叫出来的。被吵醒的青年会长哈着腰,站在大叔身后。
“我看应该钻进被窝的是穿着背心发抖的你!”
对方跟大叔对峙的选手代表是雷朋。
“你,试过夜间漂流(在水中绝壁上沿着潮流方向潜水)吗?”
雷朋放声大笑。如果跟罗纳尔多说“你会用头顶球吗?”会不会也会出现这样的笑?旁边三个人也跟着笑了。大叔双臂交叉,低头看了看地。
“领头人太鲁莽,容易惹事。”
“多管闲事,迟早会碰一鼻子灰。”
雷朋用拇指揉了揉鼻尖。一行人再次哄堂大笑,某个家伙索性坐下了。他应该不是喝过酒,而是吸了毒。大叔紧咬嘴唇,盯着雷朋。仿佛在用脑子按计算器。打这小子一下,我会挨几下呢?根据我的计算,4:2的算术答案是“见上帝的比分”。
“小同学,怎么这么跟人打招呼?”
尊称大叔为“作家先生”的昔日的文学青年,青年会长站出来支援大叔。
“我们作家先生轻易不出门。他是为了防止发生意外才出来的。这是我们村里首屈一指的潜水专家,如果他说不是,那绝不是真话。天一亮就把船给你们,十次二十次都行,今天就这样吧……”
呸!雷朋往院子里吐了口唾沫,又骂了一句“啊,该死!”听起来像是实弹射击之前的吼声。
“你没听懂我的话,合同上我们是甲方。”
雷朋用食指指着青年会长涨红的脸。
“老先生是乙方,我们出钱,老先生出船,OK?”
我后退着关上大门。若想让大叔回房间,我有必要打破僵局。尽管可能救不了青年会长。
“哎哟,小家伙什么时候回来的?”
青年会长先回过头来,大叔也转过了头。雪佛兰队的视线像检阅军队似的齐刷刷地跟随其后。
“哎呀,这是谁呀,这不是药店的店员同学吗?”
雷朋直接和我打招呼。我对大叔说:
“您过来一下。”
雷朋挡在大叔面前。
“店员同学怎么找到这里来的?不是说不知道灯塔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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