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勿忘过去:基督教中国化的必要性
“基督教中国化”是一道历史难题。以往研究表明,作为一种外来宗教,基督教得以落足于中国文化土壤,历经“曲折的四传”,即唐朝时“景教”的传人,元朝时“也里可温”的传人,明末清初天主教的传人,鸦片战争前后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的相继传人。相比之下,后两次传人过程颇受中外学者的重视,但以往的研究倾向及其结论却明显存在很大的分歧。
譬如,有些学者主要倾向于考察,明末清初的来华传教士为中西方文化 交流——“西学东渐”和“中学西传”所做出的开拓性贡献;有些学者则主要认为,传教士只是以西学、特别是近代科技知识作为手段,更何况他们所传播的西学旨在论证其教义与神学,而科技知识也不全是“先进的”,甚至有些是“过时的”。又如,有些学者主要倾向于认为,19世纪中叶基督教传人中国,是与西方殖民者的武力入侵相联系的,这便使基督教一度成为帝国主义的侵华工具,在鸦片战争后长达百年的中华民族苦难史中主要扮演了丑恶的或负面的角色;有些学者则主要致力于研究,传教士和基督徒为中国近代社会的教育体制、医疗卫生、慈善公益和新闻出版等所做出的大量积极奉献。
尽管以上两种不同的研究倾向不足以反映以往的研究全貌,更不能代表的诸多相交叉或相调和的理论观点,但它们至少可使我们清醒地意识到这样两点:首先,对于这两段最受重视、也最有争议的传教史,以往的研究者之所以持有不同的倾向和观点,就是因为他们具有不同的背景和立场;其次,虽然这两段历史是错综复杂的,致使人们的研究视角与价值判断也难免多种多样,但它们毕竟是发生在华夏大地的往事,已成为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那么,我们能否在身份认同、学术立场、理论视野和研讨重点等关键环节上达成基本的共识呢?在我们看来,这样一种基本共识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能性:我们作为中华民族的学术同行,无论是学界的、教界的、政界的研究者,都理应站在整个民族与国家利益的高度,亦即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着眼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就其主要的文化影响与社会作用,而对前述两段传教史做出理性而客观的历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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