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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待人以礼,永远不会过时
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这个“礼”字万万不能丢。有些人认为这些“繁文缛节”早就过时了,其实不然,“待人以礼”永远不会过时,而且在任何时代都有其独特的意义。
季羡林在《谈礼貌》一文中这样写道:“如果一个人孤身住在深山老林中,你愿意怎样都行。可我们是处在社会中,这就要讲究点人际关系。人必自爱而后人爱之。没有礼貌是目中无人的一种表现,是自私自利的一种表现,如果这样的人多了,必然产生与社会不协调的后果。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个人小事而掉以轻心。”
王国维有一篇著名的文章叫《殷周制度论》,他在其中论述了从商朝到周朝制度上面的巨大变革,而这变革正是周朝建立了“礼乐制度”,包括祭祀、典礼、君臣之分等。他说周天子不是一个国家统帅,而是一个国家的道德标准,正是他自上而下建立的一整套完备的礼乐制度,才让周朝得以绵延八百年。
而清朝出现的著名儿童启蒙读物《弟子规》,采用的便是《论语》“学而篇”第六条的文义,列述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与学习上应该恪守的礼仪规范,以此作为儿童启蒙读物,可见“礼”的重要性。
“君子有情,止乎于礼。不止于礼,止乎于心”。意思是说,君子有了情感,还要有行动上的礼貌;礼貌不够的话,就要用心去表达这份礼貌。
宋代学者杨时和游酢结伴到嵩阳书院拜见程颐,正遇上老先生闭目养神,躺着休息。其实,程颐并没有睡着,他明知门外来了两位客人,却依然不言不动,不予理睬。杨、游二人怕打扰先生休息,只好恭恭敬敬,肃然待立,一声不吭地等候他醒来。当时,外面正下着大雪,二人站在门口也不进屋,等了好半天,程颐才出声让二人进来。此时,两个人身上落满了雪。这就是“程门立雪”这一典故的由来。
“程门立雪”说的是尊师重道,这正是一种“礼”的体现。
孔子一生曾多次向老子问礼。第一次是在孔子十七岁时,即鲁昭公七年(公元前535年),地点是在鲁国的巷党。《水经注?渭水注》有记载:“孔子年十七问礼于老子。”而《礼记?曾子问》也曾四次记载孔子向老子求学问礼,
其中一次老子说:“你所说的礼,倡导它的人和骨头都已经腐烂了,只有他的言论还在。况且君子时运来了,就驾着车出去做官;生不逢时,就像蓬草一样随风飘转。我听说,善于经商的人会把货物隐藏起来,就好像什么东西也没有一样;具有高尚品德的君子,其容貌谦虚得像个愚钝的人。抛弃你的骄气和过多的欲望,抛弃你做作的情态、神色和过大的志向,这些对于你自身都是没有好处的。我能告诉你的,也就这些了。”
孔子对老子有很高的评价,他说:“鸟,我知道它能飞;鱼,我知道它能游;兽,我知道它能走。飞的我可以射,走的我可以网,游的我可以钓。但是龙,我不知该怎么办啊!学识渊深莫测,志趣高妙难知;如蛇般屈伸,如龙般变化,老子就是如此啊!”
和对“仁”的态度一样,孔子也十分重视“礼”。孔子“礼”与“仁”的学说,共同构成了其人道思想的两条主要脉络。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孔子认为,“礼”是“和”的根本,每个人若能都相互以礼,就一定能构筑和谐的社会。
礼是尊敬的一种延伸,通过方方面面的行为语言来表达对对方的尊敬。我们可以把礼理解成日常生活的礼貌,但礼绝对不是仅仅只有这一层意思。礼不只是外在的规范,它还体现着一种悠久的文化精神,是一种做人的品质,任何人都能通过它达到对人尊敬、为人着想的境界,这也正是儒家强调礼的意义所在。
礼仪作为一个社会、一个民族的道德规范的外化,它的作用是多方面的。
首先,礼仪的一个特别明显,能被人们看见、感觉得到的作用,便是它的对人的个体行为的规范,这个作用使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能够使自己体面地与人交往,同时也能够让交往对象感受到他(她)自己的体面。此外,礼仪对于人的行为的规范还表现在道德的层面,比如义与利的关系等。
其次,礼仪也对社会个体的人具有重要的教育作用。它能使人们在共同遵守彼此认可的礼仪的过程中,由一种外在的遵循转化为内在的自觉,这种转化本身就是一个教育的过程。
再次,它可以使社会和家庭更具凝聚力,使社会和家庭的氛围更加和谐,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更趋理性和“双赢”,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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