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与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史研究》:
既然哲学史和哲学基本原理是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的两种视角,必然会存在对它们不同的书写方式。既然我们并“不要求玫瑰花散发出和紫罗兰一样的芳香”,承认“每一滴露水在太阳的照耀下都闪现出无穷无尽的色彩”,那么,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基本原理的研究中,我们当然也反对千人一面。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通史研究,断代史、国别史研究,包括著名人物的研究或者某个专题研究,不同的研究者当然可以有不同的语言风格、关注点和叙述方式。在学术研究中,多样性是必然的,雷同反而是对学术生命力的窒息。但我们必须区分书写的多样性和内容的正确性,不能以书写的多样性取代理论的正确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并非只有唯一的写法,可以有多种写法;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编写,也不是只有一种编写,可以有多种编写。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的书写方式没有唯一的模式,可以多样。但是多样性不能排斥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基本原理的科学性与内容的真实性。写作风格和叙述方式可以是多样的,某些问题的看法可以不同,但不管何种书写方式和何种见解,都必须是力求真实的、具有科学性的、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不能专属作者个人的解读。如果那样,就不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而是研究各人心目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基本原理,或者干脆称为我是如何解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基本原理的。如果我说我研究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史、研究的是基本原理,那科学性和真实性就应该摆在第一位,多样性和不同的见解应该服从客观性和真理性。我们是在研究,而不是在自我解读。对象是确定的,对象并且只有对象自身的内容,才是我们科学研究应该追求的真实性所在。解读,重点关注的是解读主体,对象的内容决定于主体的理解;研究,重点关注的是被研究的对象,解读的结果应该力求符合对象。或许有人会问,研究不需要解读吗,不解读何以研究?解读不要发挥解读者独特的视角和眼界吗?这是毫无疑问的。科学研究本来就是艰苦的脑力劳动,它要求最高度地发挥研究者的主观努力。但不管研究主体如何重要,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解读只是研究的一种手段,是通向真理性认识道路的一种方式。它的研究结论应该具有真实性,必须符合研究对象,而不是研究对象从属于个人的解读。因此,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研究,都应该遵循一条原则,这就是反对主观主义的解释学,反对单纯强调自我建构,研究必须以经典原著自身为依据。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典文本的历史的和逻辑的两种研究视角,并不是研究者主观决定的,它的真实内容都统一不可分地存在于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文本之中。按照实事求是原则,阅读原著,尊重原著,正确理解原著,无论对马哲史或对原理的研究都是普遍适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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