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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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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论重要之事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69901856
  • 作      者:
    (英)德里克·帕菲特(Derek Parfit)著
  • 出 版 社 :
    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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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德里克·帕菲特(DerekParfit),牛津大学万灵学院高级研究员,纽约大学、哈佛大学、罗格斯大学客座教授,英国国家学术院、美国人文与科学院成员。他的另一部著作《理与人》(Reasons and Persons)是近几十年最有影响力的哲学著作之一。
  
  阮航,男,湖北黄陂人,1971年10月生。涨江大学建筑学专业本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伦理学硕士、博士,现为湖北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湖北大学高等人文研究院文化发展报告部主任。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专著1部,译著2部。主要研究方向:伦理学理论、儒家伦理、政治哲学。
  
  葛四友,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规范伦理学与近现代英美政治哲学,当前主要的研究兴趣在于重建一种新的后果主义分配正义理论,同时发展新的后果主义且为之作辩,著有《正义与运气》,译有《运气均等主义》(编译)、《合理性的本质》(合译)和《公共领域中的伦理学》(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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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论重要之事》是英国哲学家德里克帕菲特于2011年出版的哲学著作,在内容和地位上均继承了1984年的《理与人》,成为哲学界的当代核心,纽约大学哲学教授塞缪尔谢弗勒作序。
  帕菲特重新探讨了当今重要的三种规范伦理学理论(后果主义、康德式义务论和斯坎伦的契约论),认为这三种理论之所以表现得水火不容,实际上是缘于错误的主观主义。一旦消除三种理论之中的主观主义成分,做出合理的重构,那么它们是趋同的。《论重要之事》通过论证证明存在客观理由或价值,而否认这一点则会导致道德虚无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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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评
  ★德里克,帕菲特是当代西方伦理学界最重要、最有原创性的一位思想家,他在1984年出版的《理与人》被认为是自密尔的《功利主义》和西季威克的《伦理学方法》以来功利主义伦理学领域的一座里程碑,开创了一系列至今仍在热烈讨论的议程。在两卷本的《论重要之事》中,帕菲特倾其一生的功为试图表明他能够在三种被认为截然不同的规范伦理学理论——功利主义(或后果主义)、康德伦理学和契约论伦理学——之间实现一种调和,并把他的论证建立在他对元伦理学和规范伦理学的全面考察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因此,这部重要论著不仅在某种程度上挑战了人们对规范伦理学乃至道德的本质和功能的传统理解,也把规范伦理学和元伦理学的联系提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帕菲特在本书中提出的论点和论证并非无懈可击,但也正是这个缘故,就像他的早期著作一样,本书也为伦理研究设置了一个耨的制高点。我相信本书中译本的出版将会推进我们对西方伦理学的认识和研究。
  ——徐向东,浙江大学入文学院哲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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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论重要之事》:
  无论我们具有什么样的目标,我们都能在罗尔斯的意义上具有慎思理性。罗尔斯在其他地方主张,从某个人是理想意义上理性的,我们无法推出这个人确实(或会)想要什么或赞同什么。罗尔斯假定,我们没有任何对象给予的理由想要把任何东西作为目标。
  罗尔斯为了阐明他的善理论,设想一个人选择的计划是以计算各种草坪上草的叶片数目来度日。罗尔斯根据他的理论写道,“这个人的善确实在于数草的叶片数”。罗尔斯假定,这个人会享受以这种方式来过他的生活。但是根据罗尔斯的理论,这个假设是没有必要的。只要在合理地考量了相关事实后,这个人事实上会选择这种生活计划,这就足够了。对于另一个例子,考虑
  布鲁的选择:在这种理想的慎思之后,布鲁的最强欲望是其余生充斥无法减轻的痛苦。布鲁因此选择了会给予他这种生活的计划。
  根据罗尔斯的理论,布鲁的最好生活就在于无法减轻的痛苦。
  人们可能会主张这个例子太不现实,因为没人会选择一种无法减轻痛苦的生活。然而,正如我说过的,这种情形是否实际上出现是不相关的。罗尔斯并不认为,现实中有人会选择以计算草的叶片数目来度日,罗尔斯正确地把他的理论应用于虚构的人。任何可接受的规范性理论,必须有能力成功地应用于此类虚构情形。尽管很难相信有人会选择痛苦无法被消除的生活,这恰恰是因为很难相信任何人会如此的不理性,以致选择在蕴含理由的意义上明显是如此坏的一种生活。然而,根据罗尔斯的理论,既然我们没有任何对象给予的理由,所以没有任何生活在这种意义上对某个人是坏的。用罗尔斯的话来说,“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超越慎思理性”。
  在某种意义上讲,我的例子完全没有反驳罗尔斯的善理论。当罗尔斯主张某种生活对某人最好,或真正有益于这个人的时候,他是在他提出的“基于当前选择的意义上”使用这些术语的。罗尔斯的意思是,这种生活是这个人在合理的慎思之后实际上会选择的。因此,罗尔斯是正确地提出如下主张:在他提出的意义上,这是对布鲁最好的生活。这不过是换一种方式来说:这种生活是布鲁在理性慎思之后会选择的生活。
  然而,罗尔斯的主张想做的并不止是这点。罗尔斯提出的这种意义上的“对某人最好”是想代替这个术语的日常意义,从而以一种更清楚的方式来说我们想要说的一切。我认为,罗尔斯想要说的是:如果布鲁的生活不具有无法减轻的痛苦,那对他会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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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序言
内容提要
第一部分 理由
第一章 规范性概念
1规范性理由
2涉及理由的善性
第二章 客观理论
3两类理论
4回应理由
5状态给予的理由
6享乐式理由
7不合理的偏好
第三章 主观理论
8理由的主观理论
9人们为什么接受主观主义
10分析性主观主义
11痛苦论证
第四章 进一步的论证
12全部或全不论证
13不融贯性论证
14理由、动机和福祉
15支持主观主义的论证
第五章 合理性
16实践合理性与认知合理性
17有关理由的信念
18有关合理性的其他观点
第六章 道德
19西季威克的二元论
20最深刻的问题
第七章 道德概念
21无知或错误信念下的行动
22其他类型的不当

第二部分 各种原则
第八章 可能的同意
23强制与欺骗
24同意原则
25给予同意的理由
26-个多余的原则?
27实际同意
28道义式信念
29极端要求
第九章 纯粹作为手段
30纯粹手段原则
……
第三部分 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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