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力资源绝对过剩的情况下,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选择了统包统配制这种计划配置劳动力的方式是一个必然选择。新中国成立后失业问题极为严重,新中国成立前夕城市失业人员达到了400万人,建国初期新旧体制交替过程中的摩擦与矛盾进一步加剧了失业问题。对旧中国留下的就业人员与解决失业问题,国家确立了将其全部包下来的政策,在当时大量军人需要安置以及农村劳动力涌向城市的情况下提倡“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也要求劳动力统一计划配置,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决定了工业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有限,为解决就业问题不得不主要依靠计划配置手段强行要求企业录用超过其需要的劳动力,以实现表现上的充分就业,实际造成企业内存在大量的隐性失业人员。
1952年后,国民经济从恢复时期转入到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时期,适应重工业导向发展战略的统包统配制的就业制度正式确立。为不断扩大就业,政府最初推行“介绍就业与自行就业相结合”的方针。1955年提出招工制度“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规定“企业招用工人和工人技术学校招考学生,必须经过劳动部门进行”,标志着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最终形成,也即传统就业制度中的“固定工”制度。所谓固定工,指经国家各级劳动人事部门正式分配、安排和批准招收录用,在全民所有制或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中工作,并未规定工作期限的人员。固定工最大的特点是企业在用工方面“能进不能出”,不能以任何经济性原因裁减其剩余的职工。
统包统配制实施全国统一的劳动力招收和调配制度,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制度、工资水平和调整工资的具体政策措施均由国家统一管理,通过企业的职工福利制度弥补低工资政策和低水平的劳动保险制度,实施城乡隔绝的户籍制度,严禁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这种统包统配制度在劳动力调配上形成了政府统分统配的格局,在工资制度上确立了平均主义分配的倾向,在劳动力流动上制定了严格的城乡隔绝的配套措施。
二、统包统配制的发展与演进
统包统配制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成熟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更好地促进就业与广开就业门路,政府最初在实际中推行了“介绍就业与自行就业相结合”的方针,在当时政府难以完全安置就业的情况下,也鼓励劳动者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确立以及国民经济建设的深入推进,1952年后国民经济从恢复时期转入到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时期,适应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统包统配制的就业制度正式确立。1955年提出招工制度“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方针,标志着统包统配制的就业制度最终形成。
自1953年开始实施过渡时期总路线,中国开始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陆续兴建大批工厂、矿山、交通运输企业和城市民用建筑,1953年国家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就有130多个,基本建设投资占国家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一。在此背景下为保证基本建设需要的劳动力,通过计划经济手段将原有的建筑队伍组织起来实施统一管理,1953年底全国有93个城市设立了建筑工人调配专管机构,负责为本地区基本建设单位调配劳动力。建筑领域劳动力调配的实践,为此后的劳动力计划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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