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一、学说:词与物
二、现实之一:一种学者法(un droit savant)
三、现实之二:一种法律渊源(une source du droit)
四、现实之三:一个作者群体(une collectivit6 d'auteurs)
五、比较
六、术语说明
七、认识论
第一部分 法国“学说”概念的历史起源:从古罗马到20世纪
第一章 久远的起源:从古罗马到《民法典》
一、古罗马法博士
(一)共和国或法律的学说创造(公元前509年一公元前27年)
概述:起源于程序的法律
1.祭司和法律之诉的扩大(公元前5世纪一公元前3世纪)
2.法学家和新诉的创造(公元前2世纪以后)
(二)帝国或学者法的演变
概述:新的法律渊源
1.元首制时代的虚假繁荣(公元前27年一公元284年)
2.君主制时代的失势(284年以后)
结论:优士丁尼的汇编(528年一533年)
二、法国古代法
概述:一种多元主义的法
(一)中世纪晚期的法学博士(12世纪一15世纪)
前言:12世纪的“第一次重生”
1.学者法的回归
2.博士对法律演进的影响
3.博士们忽略的法律领域
对中世纪的总结
(二)现代的博士(16世纪一18世纪)
1.16 世纪到来时的法学
2.绝对君主制下的博士
《民法典》到来前的遗产
第二章 晚近的起源:《民法典》之后
前言:面对新实证法的博士
一、19世纪对法律空间的探索(或博士们的更新)
概述:有待探索的两个新大陆
(一)对《民法典》的探索(19世纪前半叶)
前言:法典解经
1.作者的多样性
2.作者的精神一致性
(二)对判例的探索(19世纪下半叶)
前言:新的判例学家
1.私法上的探索
2.公法上的探索
二、20世纪对法律空间的驯化(或法国学派的胜利)
概述:一次静静的集体征服
(一)对法律渊源的明确理论化
1.法律渊源理论化以前的时代
2.法律渊源多元主义理论的诞生
(二)学说身份认同的悄然建构
前言:面对社会科学的学说
1.一种建立在教义学支配地位上的身份认同
2.一种建立在教授训导地位之上的身份认同
前言:科学训导与道德训导
第一部分的结论
第二部分 学说在法国的地位
第三章 学说的组成要素
一、作者的思想
(一)哪些作者
1.法学家的专业性
2.法学家的独立性
(二)何种媒介
1.发表了的学说
2.未发表之学说
二、作者之整体
(一)主要属于大学的共同体
1.大学教师的支配地位
2.其他作者的边缘化
(二)主要限制在国内的共同体
1.学说的地域属性
2.法学家的跨国旅行
第四章 学说的功能
一、表达观点的功能
(一)谨慎的观点:对实证法的科学呈现
1.分门别类
2.确定秩序
(二)张扬的观点:对实证法的批判性审视
1.个人表达的方式
2.集体表达的方式
二、正当化的功能
(一)对法律秩序的正当化
1.借由分析实证法实现的正当化
2.借由重构部门法实现的正当化
(二)对学说权力的正当化
1.他人的裁判者
2.内部的知识权力
第三部分 与美国模式对比
为何是美国
一、对形式主义的批判
(一)兰德尔模式
1.兰德尔模式的形成
2.兰德尔模式在美国法学家中的传播
(二)来自现实主义的批判
1.现实主义的起源
2.现实主义的发展
对现实主义的总结
二、教义学的撤退
(一)现实主义迟到的胜利
1.50年代向理性的回归
2.新浪潮(1960年-1980年)
3.新师资(20世纪80年代以来)
(二)建立对比
1.双向误解
2.有用的比较
结论
人名索引
泽者附录书中部分人物介绍
泽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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