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急管理报告2017》:
(一)强化统筹谋划,认真做好防灾减灾救灾顶层设计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两个纲领性文件的出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此外,提请国务院办公厅重新修订印发了《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提请民政部修订了《救灾应急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及应急响应程序。地方层面,天津成立市减灾委员会,是首个成立减灾委员会的直辖市,至此全国成立减灾中心的省份已达22个。安徽、福建、江西、广西、海南、四川、青海7省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省级综合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湖北、江苏、陕西、河南4省相继制定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出台速度较往年明显加快。
(二)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认真做好灾情统计上报、会商核定和趋势预测分析,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并向社会公布重大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共启动5次国家救灾预警响应,21次国家Ⅳ级救灾应急响应、1次国家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协调派出22个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开展救灾工作,累计向灾区紧急调拨4.1万顶帐篷、16.6万床(件)衣被、2.5万条睡袋、2.3万张折叠床等中央救灾物资,商财政部共下拨79.0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支持地方全力做好受灾群众临时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等工作。各地及时启动本级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政策,迅速安排发放救灾款物,加快推进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据统计,2016年各地妥善安置受灾转移群众900余万人次,省级财政累计投入28.5亿元用于倒损民房恢复重建,目前已有19个省份的民房重建开工率超过90%、竣工率超过70%,其中安徽、湖北、湖南、海南、重庆、内蒙古等9省(区、市)已全部完工。湖北、四川、贵州、宁夏、内蒙古等24省(区、市)安排下拨本级冬春救灾资金共7.9亿元,河北、安徽、湖南、云南等省新采购价值2.3亿元的棉衣被等过冬御寒物资,冬春期间全国累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6908万人次。
(三)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城乡防灾减灾基础
民政部加强与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协调沟通,组织实施全国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推进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沈阳、哈尔滨、合肥、武汉、长沙、重庆、拉萨、格尔木、乌鲁木齐9个中央本级库已投入使用;商发改委下达中央投资4亿元,首次支持114个多灾易灾地市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提升基层救灾物资保障能力。协调财政部安排专项资金1.35亿元,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实施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实现“采管分离”。举办2016年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应急救灾专题研究班,强化县级领导干部应急处置和决策能力。组织实施灾害信息员培训项目,在京培训师资力量450余人,支持地方培训基层灾害信息员上万名。协调开展社区减灾活动,指导各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455个。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全国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400余万份,举办培训及讲座1.9万场,举行不同规模的应急演练5万场、主题宣教活动1.8万场,参与现场活动的直接受益人群超过7000万人次,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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