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杀猪式审判
无锡邵洪春诈骗案
多年以后,当我回到家乡,躺在父亲执意修建的红房子楼顶花园的摇椅
上,听虫鸣鸟叫,不远处的大荷塘飘来清香,我定会想起那场发生在江南的“杀
猪式审判”。当时,我从书斋走向法庭,从法律学者转向刑辩律师,怀有一
腔为自由和正义呐喊的冲动,有时却对司法现实无可奈何。
2017年8月9日下午一点,江苏省无锡市某区法院,双手反铐、拖着脚
镣的邵洪春被押进法庭,紧锁的双眉,耷拉的眼皮,沉重的唇鼻。几位法警
把他强按在被告席上,白色胶带紧紧地把黄色海绵封死在被告席的椅背和围
栏上。审判长重重地敲响了法槌,宣布继续开庭。
辩护人徐昕:请求打开被告人的戒具。
审判长:因被告扬言自残,法庭已采取了措施。公诉人继续发表质证意
见吧。
公诉人:公诉人没有意见。
辩护人刘金滨律师:我们没有发现被告人现在采取任何自残的行为。
审判长:诉讼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 无罪辩护2
被告人:他说什么我完全听不见,我脑袋痛。
徐昕:司法文明、司法人道不是挂在嘴上的,被告人现在我们眼皮底下,
反铐双手,戴着脚镣,七天七夜的审讯,眼睛都无法睁开,身体明显不适,
被告人的辩护权怎么保障?
审判长敲法槌:你别说了,我知道了。
徐昕:我很快就说完了。
审判长继续敲法槌:我敲了法槌,你就不要说了。
徐昕:我现在有新的意见,我就被告人的辩护权……
审判长打断:法庭已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法庭采取这种措施是
对被告人的保护。
徐昕:这严重损害了被告人的辩护权,被告人自行辩护,应当是在一个
平心静气的状态下进行,此种情形下,被告无法行使辩护权,我建议休庭。
审判长:上午休庭后,法庭和被告人沟通,但被告人表示,不给看同步
录音录像就要一头撞死在法庭,我也请你们去做被告人的思想工作,你们辩
护人认为不能损害被告人的权利,不愿意去做工作,法庭采取了防护式措施,
希望辩护人不要在此问题上再纠缠了。诉讼代理人继续。
诉讼代理人:……
两位辩护人一直举手,审判长至少有五分钟视而不见。
审判长:辩护人举手就什么问题发言?
刘金滨律师:谢谢审判长,我注意到被告人有申请调取新证据的权利。
审判长:别说了,现在是对证言进行质证。
被告人:我现在头痛,一点都听不清楚你们说话,我已经六七天没有睡
觉了,我都听不清楚,怎么开庭?
审判长:法庭和你一样,大家这几天都在这里。
被告人:我现在头痛,你还叫我来开庭。
诉讼代理人:目前是对证言进行质证,辩护人多次以保障被告人权利的
理由打断我的发言。对于被告提出生病的理由,我不知道是否有医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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