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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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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浪人情歌:罗德·斯图尔特自传:the autobiogra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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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300199443
  • 作      者:
    (英)罗德·斯图尔特(Rod Stewart)著
  • 出 版 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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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罗德·斯图尔特(Roderick Stewart,1945年1月10日- ),出生及成长于英国伦敦,是美国乐坛六十年代中期的英国入侵浪潮之后的标志性人物之一。罗德·斯图尔特一直以苏格兰血统为傲。两次入主摇滚名人堂,并获“格莱美当代传奇”奖。在他长达50年的歌手生涯里,他的唱片销量高达1.5亿张,是世界上唱片最畅销、最受人喜爱的歌星之一。2005年,人称“摇滚公鸡”罗德?斯图尔特在好莱坞星光大道上获得了一颗令人垂涎的星星。2007年,英国女王授予他大英帝国司令勋章,以表彰他在音乐方面做出的杰出贡献。现在,他跟他的妻子彭妮·兰开斯特,还有孩子们住在加利福尼亚的贝弗利山庄和埃塞克斯的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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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与他深情和奇异的声音一样,本书像一部叙事曲,充满激情。 在聚光灯之外,罗德·斯图尔特终于准备用坦诚和嬉戏的心态回顾他生活的每一个阶段。从他卑微的出身、他的乐队成员、他的爱(包括三任妻子和八个孩子)以及几十年周游世界的旅程,罗德展示了他个人引人入胜的最非凡的生活。罗德擅长再塑造,他不断地重新定义自己。在这本书中,你会看到一个时而潇洒不羁、时而脆弱敏感的“摇滚公鸡”。他写书的风格跟他一贯的表演风格一样,真诚、坦率、煽情,不断挑逗读者,让人难以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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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4章 乐队首秀
  火车站里发生的一件事使我们主人公的一生发生了幸运的转变。我们的主人公在面包车的后座上几乎窒息,并第一次尝试了格子裤。
  我特别感谢长约翰?鲍德瑞,是他在火车站的长凳上发现了我,是他使我成为一个歌手和表演者,而这还仅仅是开始。他活着的时候,我热爱他;他去世的时候,我比悲伤。我把他的相片放在钱包里随身携带,而且,我要告诉你,我每一天都会想起他。
  那次邂逅发生在伦敦西部的特威克南车站,1962年和1963年我常经过那里。我去俱乐部看乐队表演,想着自己能否成为其中的一分子。虽然我很确信我可以,但是具体我能在哪方面发挥作用,还有待发现。
  从特威克南坐车过去,到里士满站下,车站的对面就是小龙虾俱乐部——其实就是一个酒吧的里屋,当里面满是疯狂舞动的人群时,感觉非常棒。我就是在那里看到并且爱上了新兵乐队。他们的吉他手叫埃里克?克拉普顿,看起来技艺不错。小龙虾俱乐部后来还是关闭了,因为过于喧闹。不过这也没什么,大家就到里士满竞技俱乐部,那里没有舞台,乐队就站在观众面前表演。气氛棒极了。
  而那个极具传奇色彩的鳗鱼饼岛酒店是我最爱去的地方——那是建在泰晤士河一个小岛上的一家古老潮湿的舞厅,需要从一座摇摇晃晃的人行木桥上走过去。那个地方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被用作舞厅,后来改建成爵士乐场地,而到60年代早期,它开始引进一些节奏蓝调的乐队。在桥的尽头,会有两个穿着裘皮大衣的老妈妈等着向你收门票。
  俱乐部里面的吧台跟墙一样宽——而且从来没有出现过杯子不够用的情况,这有点奇怪,因为每晚到尾声的时候,那里一项著名的节目就是把啤酒杯扔到河里去。那里还有一个经久不衰的争论就是,到底是因为地板有弹性,还是因为有一边地板烂掉了。因为每次只要左边有人在跳舞,右边的人就会不由自主地上下晃动。
  乐队的更衣室是一个奇怪的笼子,像一个玩具屋,悬挂在舞台上方,上面有几扇挂着帘子的小窗,表演者可以透过窗子看到观众。要下到舞台需要经过角落里一个狭窄的楼梯。很多歌手想要以夸张的方式走下这些楼梯,而结果就是屁股着地地出现在观众面前。
  这个独特王国的统治者是一个精明的家伙,叫阿瑟?奇斯诺尔。我开始在那里表演后,我发现阿瑟付给乐队的钱都是用面额一镑或五镑的纸币——从来没有用过大面额的钞票。每晚结束的时候,他会清点钱,然后你离开时手里会拿着一叠厚厚的纸币,因为口袋装不下。
  不过一开始我是以付钱的顾客身份去那里的——先坐地铁到滑铁卢,然后坐火车到特威克南。从我住的阿奇维路坐到那里,真的是相当长的一段路。而且晚上回来时可能会更长,我有时会因为筋疲力尽睡着了,而坐过了阿奇维那一站,直到列车开到终点站巴尼特街停下来时车身一震,我才醒过来。不管怎样,这些奔波都是值得的。当你穿上华丽的衣服,精心梳理好自己的发型,出发前往鳗鱼饼岛酒店的时候,你会有种感觉好像正在前往一个非常美丽迷人的地方。俱乐部的会员卡像一本护照——标着“鳗鱼饼岛” ——比清楚地传递着这样的信息:这个地方就是一个独立的王国。这个王国里满是音乐狂热者、艺术类学生,还有穿着短裙的漂亮女孩子。就像乔治?梅利说的,“你能感受到鳗鱼饼岛上方性的气息,就好像开水壶上方的蒸汽一样。”那里真的是一个让人比激动的地方,就是在那里,我真正理解了节奏蓝调的力量。
  我当时18岁,正在跟苏珊娜?博费交往。苏珊娜有一个叫克里西的朋友,一天晚上她叫我俩去看她男朋友的乐队在里士满的表演。她的男朋友是一个歌手。我和苏珊娜都答应去看看。
  克里西,姓施林普顿,她男朋友是米克?贾格尔,他的乐队叫“滚石乐队”。我在想他们会是什么样子,直到那晚我看见了他们,他们坐在高脚椅上,穿着开襟羊毛衫,唱的是蓝调歌曲和几首他们自己创作的歌。主唱确实能吸引住全场的注意力。长约翰后来把贾格尔描述成“中世纪的妖怪”,形容得很恰当。我当时没有跟贾格尔说话,不过我觉得这个乐队很棒,同时心里也不断地想着:“我也可以做到。”事实上,我可能甚至觉得,“我的嗓音比他的还要好。”我在海滩上抱一把吉他就可以吸引一群人到我身边,为什么不可以提升一个层次,到舞台上迷住一大帮人呢?
  但是跟谁一起合作好呢?我曾经跟一个叫“突击者”的乐队合作过,他们知道我会唱歌,不过结果并不是特别理想。音乐制作人乔?米克给了这个乐队一次试音的机会,他们叫我去做主唱。米克是一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令人生畏的家伙,他的头发很有摇滚的风格。他在霍洛韦路一处三层楼的公寓里有一个录音室,在一家皮制品店的楼上。我们爬上楼梯,在录音室里摆好架势,唱了几分钟——我不记得唱的是什么了。不过我记得,唱完后,米克从控制室里走出来,直视着我的眼睛,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我拿起外套。这大概是我第一次正式的面试。从那之后那个乐队就成了单纯演奏乐器的乐队。不算幸运的开头吧。
  我跟另一个叫“吉米?鲍威尔和五维”的乐队合作得要好一些。鲍威尔是一个来自伯明翰的蓝调歌手,体格健壮得像个拳击手,他经常参加小型演出,他能惟妙惟肖地模仿雷?查尔斯。我是怎么跟鲍威尔一起表演的呢?这就要提人脉了。前面提到的“突击者”乐队后来改名叫“月球行者”。他们的吉他手跟“吉米?鲍威尔和五维”乐队一起表演,曾跟吉米?鲍威尔提到我。于是,我就得到了一次小型合作演出的机会。
  嗯,算是一次小型演出吧。地点在大新港街一栋楼房地下室里的肯?克利尔俱乐部,在伦敦中部的查令十字街对面。如果我在那里站上比较长的时间,满怀希望地看着,我就会被邀请上台为几首曲子吹口琴伴奏。克利尔是一个34岁的爵士小号手,在商船队里待过一段时间,对美国有很多了解,特别是对新奥尔良风格的爵士很熟悉,他很快成为伦敦前卫的爵士表演者和推广者。朗尼?多尼根(我在学校时就很迷他的噪音爵士乐),在肯?克利尔的爵士乐队里做了一段时间的吉他手。肯?克利尔俱乐部本来只演奏传统爵士乐,但是现在他们也引进一些流行的节奏蓝调。于是“吉米?鲍威尔和五维”乐队就在里面表演,而我就站在舞台的边上,呼呼地吹着G调。有时观众会抬头看我,赞赏地点头,或许心里想:“怎么就没有人教这个家伙吹口琴的时候既可以吹气也可以吸气呢?”
  我其他的主要工作是在塞车的时候,逗整个乐队乐一乐。我会打开我们坐的多尔小客车的后门,滑稽地滚到路上。每次都会引得大家哈哈大笑。
  过了一阵子,我得到了一个更大的角色。鲍威尔问我能否在他唱雷?查尔斯的《我能说什么》(What‘d I Say)的时候,给他唱和声,这首歌是他们乐队的压轴曲目。这看起来是多么大的提升啊,所以我很高兴地答应了,但结果却是很快被逐出了乐队。
  你觉得为什么会这样呢?是因为我的和声非常难听吗——难听到不能在公开场合唱吗?还是说,鲍威尔突然意识到我很会唱歌,而他不想在乐队里多一个衣着时尚、发型超赞的年轻对手?
  我法置评。你们自己判断吧。我只知道,我被逐出了乐队……
  但是不久又被长约翰?鲍德里叫回去了。说长约翰在那个年代的音乐界很突出,这只是一个很保守的说法。他身高六英尺七英寸,嗓音洪亮浑厚,头发金色,非常英俊。他有极大的个人魅力,在舞台上光芒四射。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才23岁——只比我大五岁,不过看上去比我要成熟老练得多。他谈吐得体,衣着可挑剔,非常喜欢穿银色鲨鱼皮制成的三扣西装,再配上高跟靴——卡尔纳比街的风格。只不过,他的这套行头不是从卡尔纳比街买的,而是从后街小巷的一个希腊裁缝那里定做的,价格要便宜得多。他还有一件粗呢连帽厚外套,穿起来很有异国味道,不过最与众不同的还是他的西装——从他热爱的美国蓝调歌手那里学来的时髦款式,三件套,搭配闪亮的皮鞋、精心选择的袜子。你嘴里可以唱着关于贫穷的歌,可能实际上也真穷,但是你的穿着打扮绝不能比百万富翁逊色。这就是这一行的门道。
  长约翰以前是语法学校的学生,在伦敦外的米德尔塞克斯那里念的书,他非常聪明。事实上,他父母曾经说过,他决定从事音乐是“对他聪明大脑的浪费”。他处理音乐的方式有些类似学者。他有许多很酷的唱片,那些来自美国的东西,他接触得比其他人都早。是长约翰让我的兴趣从民谣逐渐转向蓝调音乐。记得有一次我在他古奇街的公寓,当时正准备出发去参加一个小型演出,我问他能不能借他的马蒂?沃特斯的那张专辑《在新港1960》(At Newport 1960)——封面是马蒂站在楼梯上,戴着一个超酷的白色领结。长约翰回答:“可能不行呢。我刚从新兵乐队的基思?雷尔夫那里拿回来,滚石乐队的米克和基思还等着听呢。”滚石乐队是想用他们的盘式磁带录音机把那张专辑录下来。大家都想听唱片,长约翰那里就像个图书馆。
  他非常喜欢喝伏特加,还喜欢做一些蠢事来自娱自乐,他管这个叫作“疯狂”。他还是一个同性恋,我很久之后才意识到这一点(我当时是多么地不谙世事)。现在回想起来,我们同在一个乐队的时候,我常常去他的公寓,在那里等着面包车来接我们去演出,几乎每次去都会碰到长约翰洗完澡出来,只围着块浴巾,有时甚至赤身裸体。但是因为我太天真,所以完全没有读出其中的讯息。因为在足球队的更衣室里,大家都光着身子走来走去,所以这在我看来再正常不过了,我压根儿没在意,更不用说去揣摩他的意图了。
  我甚至还跟他睡过同一张床——跟乐队巡演的时候,在博尔顿的一家简陋的小旅馆里,因为当时房间不够,不过我还是丝毫没有察觉。直到第二天早上我下楼吃早饭,乐队的其他几个成员窃笑着说些“你裤子穿对了么”之类的话,我才有点明白了——长约翰是那个年代人们叫作“搞基”的那类人。
  在1964年的英国,同性恋还是非法的,直到1967年才合法(现在看来,当时的社会风气是多么野蛮和不合情理),所以人们不会到处宣扬,哪怕是跟人倾诉说自己是同性恋。我想当时长约翰是有恋人的,但是我想不起他在我们演出的时候跟谁在一起。几年后,他就有公开的男朋友了。早些年,他还是非常小心地隐藏着这一点——所以他要忍受七大姑八大姨们的唠叨,问他打算什么时候“找个好女孩结婚”之类的话,还有他母亲的担心。她有一次跟长约翰说,她很担心我们两个老是在一起,因为她觉得我有点“娘娘腔”。
  长约翰精通音乐。他常去伊灵爵士俱乐部(那是一个潮湿的地下室,需要在舞台的天花板上挂一层布,以防止水滴到乐师们的头上),是那里“蓝调社团”的一员,跟亚里克西斯?科纳和西里尔?戴维斯一起表演。那两人都以马蒂?沃特斯为偶像,并以“全世界第一支白人电子蓝调乐队”自居。后来,因为科纳决定把“蓝调社团”变成一个渐进式爵士乐队,长约翰就去了“西里尔?戴维斯节奏蓝调全明星”乐队,这个乐队青睐芝加哥蓝调,刚好是长约翰所推崇的。
  我、罗尼?伍德、米基?沃勒和杰夫?贝克。能跟这么杰出的吉他手同台演出,是一个莫大的荣誉,不过杰夫看起来像是很想把摄影师杀死的样子。米基看起来像一个图书管理员。更不要提我头上这顶糟糕的帽子了。
  戴维斯是一个秃顶壮实的家伙,有整整一箱子口琴,他的演奏棒极了,在口琴的吹气和吸气上比我做得要好。不幸的是,他的健康状况突然变坏,不久又急剧恶化,病了一段时间之后,在1964年1月去世了——当时人们说他死于心脏病,但实际上他得的是白血病。去世时年仅31岁。
  长约翰决定在鳗鱼饼岛进行一场全明星乐队演出来悼念戴维斯,以此形式来守灵。我去看了那场演出,不过印象不太深刻。据有关资料,那晚同在观众席的还有伊恩?迈克拉根,他后来是脸孔乐队的键盘手,做开场表演的是一个叫“杰夫?贝克与三叉戟”的乐队。不过那个年代就是这样,任何一个后来举足轻重的人,最初都站在这个地方。如果那一晚在那个俱乐部瓦斯爆炸的话,英国未来的摇滚音乐界会损失四分之三的人才。
  不管怎样,我清清楚楚记得演出之后发生的事。我坐在特威克南车站的站台上,等着开往滑铁卢的列车。为了打发时间,我从大衣口袋里拿出口琴开始吹。我吹的是“咆哮之狼”乐队的《烟囱闪电》(Smokestack Lightnin)的即兴重复段,那是一首蓝调曲子,我大致知道如何吹完。
  在长约翰后来跟人讲述的故事里,他说当他在这荒凉的车站里等车的时候,夜风中传来一阵优美哀伤的蓝调音乐,使得他不禁竖起耳朵倾听。但是这不太可能,你想想我当时的吹口琴技术。所以可能是他当时喝醉了,抑或者是我喝醉了,超水平发挥。不管是哪种原因,反正他向我走过来,我当时正因为寒冷而蜷缩成一团——他说我坐在那里,他只看到一堆破布中露出一个大鼻子,他向我做了自我介绍。
  列车来了,我们一起坐车回伦敦市中心。我们在路上聊了聊他在戴维斯去世后,是如何接手“西里尔?戴维斯节奏蓝调全明星”乐队的,等到我们坐到滑铁卢站的时候,他问我愿不愿意加入乐队,做一个和声歌手。他建议把乐队改名为“长约翰?鲍德里与浪子们”,还提出要付我每星期35英镑的报酬。
  如果听到这句话我刚好在吹口琴,那我一定会因为嘴巴张得太大而把口琴吞下去的。每星期35英镑!每星期20英镑,一年就能挣一千英镑,那些做着体面工作的人一年也就挣个一千英镑,而他说要给我35英镑让我做和声歌手!
  他怎么知道我会唱歌?也许他看到过我和吉米?鲍威尔他们在一起,也许有人跟他提过我,也许他只是喜欢我(他当然从来没有这么说过)。一切看起来不可思议地神奇和顺利,就好像电影里面的情节。前一秒你还在所事事地等火车,下一秒你就突然得到一个成为职业乐手的机会,报酬还极为诱人。
  那我有没有欣然接受呢?我没有。我的反应就像每一个19岁的好孩子会有的那种,我告诉他,我要先回家问问母亲的意见。
  当时我心里可能已经在想象第二天怎么跟父母说这件事。“昨晚我在火车站碰到一个很帅的年轻人,他说想请我跟他一起到处巡演,他会付我报酬。”我了解母亲,她可能会有很多疑虑,多半不会爽快地说“去吧,儿子,做得开心”之类的话。
  长约翰说他完全理解——他自己当时也跟母亲住在一起,他说会亲自过来跟我的母亲聊一聊。
  他言而有信。长约翰在英国的蓝调圈里是响当当的人物,不过我父母当然是一点儿也不知道他是谁。这个干净帅气、谈吐得体的年轻人走进我父亲的店里,还带了一束鲜花(他确实懂得如何让做父母的放心)。我母亲一连串地问了一堆问题:罗德是不是要离开伦敦?他什么时候能回来?
  “放心吧,斯图尔特太太。我会照顾好你的小罗德的。”
  于是我母亲对演艺界堕落传闻的害怕和对我出门在外的担心,都在他的宽慰里像热锅里的黄油一样融化掉了。
  “好的,长约翰。你是一个绅士。”
  鳗鱼饼岛,我在这里第一次在公众面前表演。在这里还发生过一次跟一个啤酒杯有关的不幸的小事故。
  于是,就这样,我有了一份在乐队的工作。
  结语 幸运人生
  我们的主人公思考了退休事宜的方方面面,描述了他戴着不同寻常的领饰去白金汉宫的一次经历,排除了在那里打高尔夫球的可能。
  我不抱幻想。我知道有一天,一切都会结束。我知道最终——可能很快——我会到这样一个阶段,到那时走出去表现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我不知道自己到时候会有什么感觉。它一直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为它付出了这么多,它也给了我这么多回报。我担心在它结束后,生活里会留下空洞。
  我说的是足球,你没想到别的地方去吧。
  目前,我还在坚持。我参加50岁以上的足球联赛,在富兰姆队效力,这支球队原先是洛杉矶的挪威移民创立的,不过现在主要队员都是英国移民。我每个星期天早晨都会一早起来,开车去我们的练习场地——富兰姆森草地。这是联赛里最好的一块场地了,因为它有平整的草皮,没有凹坑、沙坑或者突出的洒水装置,跟我们踢过的其他坑坑洼洼的场地不同。我们都有些年老体弱了,不过我们并不在意,因为我们还穿着球服在比赛。我依然紧紧把袖口攥在手心里,像丹尼斯?劳一样。虽然已经67岁了,但我还可以在场上跑足45分钟,有时候甚至70分钟,必要时,还可以慢跑过去从左侧射出一个致命的角球。
  等到比赛结束后,我们会艰难地——经常是蹒跚地——回到用护墙板做成的更衣室里,里面装饰着各式各样的英国足球纪念品、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围巾、查利?库克和乔治?贝斯特在加利福尼亚比赛的照片,还有一张我的照片,从《花花公子》上剪下来的。我们会在长凳上坐一会儿——肯和特雷弗,他们是球队的管理者,还有弗雷迪、凯尔特?约翰。有人会打开一箱啤酒,苏格兰人汤米会站起来讲一些重口味的笑话,然后大家会相互打趣,开开玩笑,有时候他们会嘲笑我用的那个很可爱的、棕色的软软的普拉达旅行包。在那半个小时里,我过得比惬意和满足。
  如果有一天我再也不能踢球了,怎么办?我真是不愿去想这事儿。打高尔夫球?我父亲会玩,不过我觉得它不适合我,虽然我也许会喜欢高尔夫球衫。各式各样的高尔夫球衫,我倒是很愿意穿穿看。灯笼裤也有一定的复古魅力。至于高尔夫球本身嘛,我不确定。我觉得我可能没有这份耐心。
  我真的尝试过一次。电影演员肖恩?康纳里劝说我跟他一起去尝试一下。那还是20世纪80年代的事了,在西班牙的一个高尔夫球场上。他教我基本的握杆法和站位:“两脚分开,罗德。肩膀放松……”。
  我挥了一杆,打到了球的上方,看着它飞了出去,只有兔子那么高,落到了25英尺外右边的草丛里。
  肖恩很耐心。他说:“你的手要适当放松一点,你刚才把杆握得太紧了。”
  于是我又试了一次,这次手放松了些。但这次根本没打到球,它还在球座上,倒是球杆飞了出去,在空中划了一圈,落到很远的地方去了。我打高尔夫球也就这水平了。课程结束,我回到了会所的更衣室。
  如果不是因为足球,我倒不是很担心老去。我环顾四周,看看跟我一起工作了这么多年的伙伴们,我觉得,相对来说,我保养得还算不错。保湿很重要,女士们、先生们:多抹些玉兰油。不过主要还是靠运气——还有基因。我哥哥唐现在还在给足球比赛当裁判,他已经八十多岁了。我也常锻炼身体——在健身房里或是每天早晨到球场上,在我的经验丰富的私人教练加里?奥康纳的陪同下,他的职责就是帮助我成为世界上最老的右后卫。我的饮食习惯也很明智:适当的食物,吃饭时喝一两杯葡萄酒,仅此而已。
  当然,还有一点:不沾毒品。十年前,我就基本不用可卡因了——最多偶尔在埃平的时候,用一点点,给夜晚增加一点色彩。但是即便只用一点点,我还是注意到它影响了我的嗓子——使喉咙的黏膜变干。彭妮也会说:“你不再年轻了,应该照顾好自己的身体。况且,你用了那东西,又没有变得更有趣:你只会大谈特谈足球,我又不爱听。”这些理由对我来说,足够了。
  那我后不后悔当年吸食了那些可卡因呢?我不否认当时过得蛮开心的。不过,我并不以此为荣。我是少数比较幸运的人,我吸食可卡因的时候,它刚新兴起来,很好玩,也很令人兴奋。我吸食的都是一些质量很好的东西,所以在我尝试了一番之后,又能全身而退。我从未沉溺到离不开可卡因或其他毒品的程度。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他们深受其害,吃了不少苦。
  这里还要澄清一件事:我一生从未买过任何毒品。我用的可卡因都不是买的,实际上我都不知道去哪里买,就是周围有。乐队里总有人有一些,我就会跟舞台经理洛格说:“去看看谁有一点提神的东西”或者“你能给我弄一点粉吗?”
  除了不用买可卡因,我也不用在艾塞克斯当地的酒吧“塞东橡树”里买饮料,就算我想买也不能……生活对我真的很好。(约翰和希拉,橡树酒吧的老板和老板娘,一直这么照顾我。)
  比起年老,我更担心我的事业。作为一个摇滚明星,老了之后该怎么办,没有模板可参照。我们是第一拨走这条路的,当年肆意炫耀着自己的年轻,现在别选择,只有继续走下去,即使青春不再。我们只能自己摸索,做些适合自己的事。我希望自己能有足够的判断力和先见之明在适当的时机就此打住,而不是一直不肯放手,然后只能在越来越小的地方演出。我太骄傲,不愿意那样做。但是与此同时,我又多么渴望能够一直表演下去,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毕竟,只有在演出的时候,我才是我。我好像是为演出而生的,如果一个月没有一场演唱会,我就会浑身不自在,比想念舞台。如果这一切结束了,我的人生就像缺了极大的一块。
  令人庆幸的是,它目前并没有结束的迹象。事业并没有进入瓶颈期——不像90年代初期,那时候我真觉得自己就要进废纸篓了。金曲簿系列的成功,意味着人们又开始来看我的演唱会了。第一张金曲簿推出之后,我在2004年的那段巡演,是我这么多年里最喜欢的巡演之一。它的标题是“从《麦琪?梅》到《美国流行金曲簿》”,我们演出时会先唱一套摇滚歌曲,再唱一套金曲簿,然后以《你觉得我性感吗?》和《麦琪?梅》结束。虽然标题里面说得很清楚明白了,不过还是有不少只想听金曲簿系列的老一辈的听众过来看演出。我也希望将来有机会能做这样一个只有怀旧金曲的巡演。不过这一次,当我们开始演奏《可爱的小摇滚歌手》时,台下有一些观众露出受惊吓的神情,好在他们很快就适应了。乐队成员都穿着半正式的晚礼服,女孩子们穿着长裙,我穿着燕尾服,我们的舞台背景帘幔低垂,美丽而古典。舞台是伊恩?奈特设计的,他在这方面是个天才。从80年代中期开始,我就一直跟他合作,请他帮我设计巡演舞台。伊恩会把他的构想做成一个舞台模型,里面放着小小的乐队成员——在我看来,这就好像我的铁路模型里的铁路员工一样。他经常有一些很棒的构思,像2007年巡演的时候,他设计了一个中心舞台,用1 500码长的格子布把它围绕起来。伊恩在2010年去世了,我们都很怀念他。
  在2011年8月,我很荣幸地得到在拉斯维加斯凯撒宫的圆形大剧场驻唱两年的机会。我哥哥唐说:“你不会喜欢那里的,罗德。人们在那里吃饭聊天,你在一旁唱歌。”这是过去的理解了。实际上,做这里的驻唱意思是,一年里能有26个夜晚在这个拥有4 100个座位的剧场演出。这个剧场可能是我所有演出场所里装备最好的一个:一流的音响,还有一个可爱的低低的舞台,这样你会觉得离观众很近。我和我的配合最默契的乐队一起在这里以喝酒喧闹的狂欢形式演绎了我们的歌曲,我甚至还向观众席里踢了几个足球,兴致来时,还走到前排的观众席中去。就像派对一样。
  日子就这样继续下去。过了一阵子,我和阿诺德坐下来商量2013年的巡演安排,我们把重要的日期先用笔圈出来(苏格兰杯决赛——8月在温布利举行的英格兰队与苏格兰队之间的友谊赛),然后开始设计巡演的路线——我们选择了伦敦的氧气体育馆、苏格兰的汉普登公园球场、纽约的麦迪逊广场花园。经过了这么多年,感觉这一切真的不可思议。我对命运比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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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 学校生涯
鲍勃·斯图尔特和埃尔茜·斯图尔特,一个42岁了,一个39岁,有四个孩子要养,最小的一个都十岁了,怎么会突然想再要一个孩子呢?不仅如此,还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所以家里人都这么说:“罗德是老爸的失误。但,是很赚钱的一个失误。”

第2章 叛逆时期
14分钟后,我一脚25码外抽射,球呼啸着从守门员徒劳伸长的手臂上方越过,进球得分!好吧,事实上,只是近距离地轻松进球,我那点技术也能做到。不管怎样,当时来自我的大人队友们的欢呼声我现在还能记起。

第3章 致孕风波
我在同意领养的文件上签了字,然后走出医院,穿过寒冷的街道回到家里,人生的这个段落从此结束了,我希望再也不要听到跟它有关的事。

第4章 乐队首秀
这些日子是黄金岁月。我心里想着:这就是我要的人生。好得不能再好,棒极了。做着自己想做的事:一个晚上唱三四首歌,喝一杯酒,看着那些女孩子们,有时候还勾上那么一个,然后回家。

第5章 首张唱片
一些唱片公司的反馈是,我的声音有些沙哑,很难取得商业上的成功。我的嗓音听起来有些沙沙的,而当时人们喜欢的是那种干净悦耳的声音。

第6章 摸爬滚打
在这段漫长的摸索期,我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缺失的关键:原创歌曲。能够在德比的一个雨夜可挑剔地翻唱威尔逊·皮克特的歌是一回事,原创是另一回事。如果我真的想有所成就的话,我必须要学会创作歌曲。

第7章 路遇贵人
接下来我们的表演让这个剧院沸腾起来,几乎把它掀翻了。我们表演的《和我一起摇摆,宝贝》和《你让我摇摆》,让整个剧院的气氛接近疯狂。我朝前座看了一眼,视线所及的地方观众都在摇摆。我从来没看到观众这么疯狂过。我之前所在的乐队都没有好到产生这样的效果。观众一再喊着“再来一首!”

第8章 小有名气
《旋律制造者》杂志说:“罗德的声音非同一般。有时听起来若有如,可是始终保持着一种交流的力量和深度,很少有人能做到这样。”而在《滚石》杂志里,我被评价为“第一流的歌手”。这让我倍感骄傲。

第9章事业选择
70年代初的英国是多么沉闷——因为种种罢工经济上受到重创,处于低潮时期,街道上堆满了垃圾,人清理,政府提倡节约用电。那几年是英国灰暗的几年,而脸孔乐队风格平实,却并不消沉沮丧,大家衣着鲜艳,而且醉态可掬,看上去就像死气沉沉的世界里的一道彩虹。

第10章爱情到来
不过绝大多数时间,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待着,彼此拥有对方全部的注意力。我俩有说不完的话,随便什么话题都能聊上几个小时。迪伊管这里叫作“天上的大厦”,因为从马路上是看不到这屋子的,没有人知道我们在这里。我们深爱着彼此,虽然房子装饰得富丽堂皇,我们的生活方式却是简单朴素的,甚至有点接近波西米亚的生活方式。

第11章美国征程
有时候赶上下雨——这在加州不多见,我会跑出去,站在雨里淋个透湿,就为了让自己重温雨天的味道。我思念父母和兄弟姐妹,好在还有布里特在身边。慢慢地,我开始喜欢洛杉矶的阳光,这是个宜居的好地方,我逐渐爱上那座城市。现在依然热爱。

第12章性警故事
我鼓励每个人穿得华丽多彩一些,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他们会照自己的想法打扮好,走进来问你:“你觉得怎么样?”然后会有人大叫:“天哪!你怎么穿成这样,我可不要跟你一起上台!”

第13章成家生子
婚姻就好像一个开关。它扫除了所有的疑虑,驱散了所有的恐惧。我在澳大利亚的不忠被遗忘,我成为了一个好丈夫:爱着阿兰娜,爱着自己的角色,爱着结婚这整件事。我在美国到处巡演,不过每晚都会飞回家,这样我就可以和她在一起。我怎么会不开心呢?我们是新婚夫妇,马上会有个小孩子——肯定是一个男孩子。

第14章首次离婚
分手的过程是缓慢而折磨人的,并且穿插着试图和好的种种尝试,我们时好时坏。又是这样,我在结束一段感情方面总是不够干脆。我们决定分开一段时间,看对彼此是不是有帮助。但是,那个时候我已经开始在见凯莉·恩伯格,而阿兰娜对此毫不知情,所以这个和好尝试注定是徒劳的。

第15章游戏花间
有时候,凯莉还会一个人去电影院看电影。我完全法想象自己能这么做。她会迷人地一边笑着一边聊天,总是精神很好,洋溢着热情;她是那种没有一点坏念头的纯良的人。有一次共进晚餐的时候,那时候我们还没有进一步的关系,我就跟她说:“我想我会跟你结婚。”她说:“你疯了吗?真是一派胡言。”

第16章再婚情伤
那个星期六的夜晚,在罗克斯伯里俱乐部偶遇雷切尔是一件极其意想不到的事:我的电视里的梦中人突然出现在眼前。我真不敢相信:“是她,她从电视里走了出来。”我绝不能让这个机会溜走。于是,我抚平自己的上衣,整理了下领带结,拿出所有的温文尔雅,走到她的面前,然后……做了最蹩脚的一件事,模仿了她在广告中形体锻炼的一个动作。

第17章癌愈反思
我曾经读过斯廷说的一段话:如果明天一切都结束了,如果音乐都已枯竭,钱也用尽,盛名也消失,那么他会快乐地住回单人公寓,就像他未成名之前那样。我赌他绝不可能做到,因为我知道我绝对做不到。

第18章命中注定
雷切尔离开的时候,我觉得我绝对不会再死心塌地地爱上一个20来岁的高挑金发女郎。我知道,对我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这没有什么好处。然而不到八个月,我就爱上了另一个20来岁的高挑金发女郎。

第19章辉煌重现
我上一张专辑——《人性》(Human)(2001年)——卖得很糟,非常糟。销量跌得就像石膏落在游泳池里一样,沉得飞快。它是我所有专辑里首周销量最低的,也是我发行的所有专辑里,第一张没有包括我自己创作的任何歌曲的专辑。

结语 幸运人生
毕竟,只有在演出的时候,我才是我。我好像是为演出而生的,如果一个月没有一场演唱会,我就会浑身不自在,比想念舞台。如果这一切结束了,我的人生就像缺了极大的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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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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