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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退休法律制度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6174418
  • 作      者:
    张凌竹著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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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凌竹,女,汉族,1981年生,吉林延吉人,法学博士,讲师,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哈尔滨工程大学法学系法学学士(2000-2004)、经济法学硕士(2004-2007)、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博士(2008-2012)。主要从事经济法学、行政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核心期刊发表10余篇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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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退休法律制度是保障退休者依法退出劳动岗位以后、受领退休金,以维持基本生活并确保退休权得以实现的法律制度。退休法律制度的三个基本构造即退休年龄、退休金给付与退休权。退休法律制度与劳动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具有紧密的关系。经过多年来的发展,退休法律制度已取得较大成就,但其系统性、实效性相当阙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理念下,研究退休法律制度的基本构造,有助于对我国退休法律制度的学理建构与制度实践有所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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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退休法律制度研究》:
  第二,退休金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别。在法学相关理论研究中,有学者指出“在筹集阶段养老金称为基本养老保险费或社会保险税款;在托管和投资运营阶段称为养老金基金或养老资金;而在支持或使用阶段又被称为退休金或养老金待遇。”根据我国相关立法规定,如《社会保险法》第10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费阶段一般使用“基本养老保险费”;当退休要件成就、劳动合同终止,退休者则开始受领“退休金”。
  基本养老保险的概念目前尚未统一,有学者认为“又称为老年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劳动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并退出劳动岗位时,可以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领取养老金,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也有学者认为“又称为年金保险,是国家根据劳动者的体质和劳动力资源的状况,规定一个年龄界限,允许劳动者在达到这个年龄界限时,作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解除劳动义务,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劳动者晚年生活,使得老有所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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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研究对象与目的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三节 研究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第二章 退休及退休法律制度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 退休及退休法律制度的含义解析
一 退休的含义
二 退休法律制度的含义
第二节 退休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
一 退休法律制度的内容
二 退休法律关系的构成

第三章 退休法律制度及其理论基础的变迁
第一节 萌芽时期:自由主义的衰退与古典自然法学的式微
第二节 建立时期:国家干预理论的诞生与社会学法学的盛行
第三节 发展时期:自由放任与国家干预的有机结合与新自然法学的倡行

第四章 制度构造之一:法定退休年龄的确立
第一节 退休年龄法律调整的变化及规律
一 退休年龄法律调整的新变化
二 退休年龄的规律性调适
第二节 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制度演进及存在的问题
一 法定退休年龄的制度演进
二 提前退休操作不规范
三 男女退休年龄不平等
第三节 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改革思路
一 提前退休乱象的规制
二 男女退休年龄的统一
三 法定退休年龄适度推延
四 弹性退休制度应当缓行

第五章 制度构造之二:退休金给付的法律保障
第一节 退休金给付法律保障的域外考察
一 退休金给付的机理转换:从恩惠到契约
二 退休金给付的模式选择
三 退休金给付的方式选用
第二节 我国退休金给付法律保障的现实问题
一 退休金给付法律制度供给不足
二 退休金给付新旧制度更替不畅
三 退休金给付“双轨制”易导致分配不公平
第三节 我国退休金给付法律保障的强化
一 探索制定专门性法律
二 保障新旧退休金制度的有效衔接及融贯
三 分配公平视野下退休金“双轨制”之批判

第六章 制度构造之三:退休权的法律救济
第一节 退休权法律救济的立法模式
一 退休权的宪政救济模式
二 退休金给付请求权的法律救济模式
第二节 我国退休权法律救济的现实困惑
一 退休权可诉性有待立法肯认
二 退休金给付请求权司法救济存有障碍
第三节 退休权法律救济的变革
一 肯认退休权的可诉性
二 充实退休金给付请求权的实体内容
三 完善退休权的保障与救济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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