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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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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海洋环境经济政策:理论与实践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2792312
  • 作      者:
    彭本荣[等]编著
  • 出 版 社 :
    海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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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与命令一控制性手段相比,环境管理经济手段由于其高效率、灵活性、持续刺激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及可获得环境修复资金支持等优势,得到管理界和学术界的推崇。随着环境管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经济手段在环境管理的政策选择上越来越受重视,成为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海洋生态损害补偿与赔偿、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海洋排污总量控制是我国目前大力推行的三个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经济手段。但是理论认识和技术支撑的欠缺阻碍了这些政策的实施。《海洋环境经济政策:理论与实践》从理论、技术与实践三个方面对海洋生态损害补偿与赔偿、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海洋污染总量控制进行了系统研究,以期为丰富和完善我国海洋环境政策、保护海洋资源、环境与生态系统、维护海域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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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海洋环境经济政策:理论与实践》:
  另一问题常见于环境保险市场,由于很难有效地监督投保人的行为,当投保人购买保险后,其在预防风险方面的谨慎承担很可能就会大幅降低,因此,保险公司可能不得不从“污染责任险”市场退出。例如,当一家存放有毒物质或者污染的泄漏会造成潜在的风险,那么厂商就愿意将这些风险以购买责任保险的方式转移到风险规避程度较低的保险公司那里。由于担心投保人拥有自己所不了解的关于其风险状况的信息,而获取这些信息的成本可能非常高,于是保险公司从谨慎角度考虑或者会提高费率或者拒保。这样,“污染责任险”市场就是不完全的,市场也不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配置。
  1.1.7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1)市场失灵
  由于外部性存在、环境公平物品的特点以及产权不明晰,导致资源与环境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起作用时,就会出现环境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经济学上称之为“市场失灵”。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从以下四方面来分析。
  (1)产权无效或减弱
  明晰的产权是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环境资源最优配置的一个制度结构条件。有效的财产权包括:产权明确、产权专有、产权可转让、产权可实施。而现实中环境资源的社团产权、集体产权却满足不了有效产权的条件,导致资源的低效配置。我国的环境产权类似于集体产权,政府表面上控制了环境产权,但在环境资源利用的过程中却缺乏相应的产权规范和约束制度,使有行政权的地方和部门在实际运行中肢解了这一产权,造成了环境资源垄断经营和综合开发难的现象。国家与环境资源利用者在利益分配上关系不顺,必然导致环境资源利用者的短期行为倾向,造成环境资源利用效率的极大损失,甚至对环境资源基础造成严重破坏。
  (2)无市场
  由于环境资源的公共物品性,很难对环境资源的使用收费,许多环境资源的市场根本不存在或没有发育起来,导致环境资源的价格为零或价格偏低。环境资源价格为零或过低,将造成资源的过度利用,日益稀缺。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水价的偏低导致水资源的大量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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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1章 海洋环境经济政策理论基础与政策工具
1.1 环境经济政策理论基础
1.1.1 环境一经济系统理论
1.1.2 环境资源价值理论
1.1.3 公共物品理论
1.1.4 外部性理论与庇古税
1.1.5 产权理论与科斯定理
1.1.6 信息不对称理论
1.1.7 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1.2 海洋环境经济政策工具
1.2.1 海洋资源、环境、生态系统服务与海域空间
1.2.2 海洋环境经济政策的内涵
1.2.3 海洋环境经济政策工具
1.3 海洋环境经济政策优势

第2章 国外环境管理经济刺激手段的经验
2.1 环境税
2.2 环境费
2.3 环境补贴
2.4 押金一返还制度
2.5 市场交易制度
2.6 生态补偿制度
2.7 绿色信贷制度
2.8 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2.9 信息披露与志愿减排计划
2.10 促进新能源开发
2.11 耕地保护

第3章 基于经济价值的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厦门案例研究
3.1 背景
3.2 海洋生态补偿/赔偿科学与法律涵义
3.2.1 相关的法律规定
3.2.2 海洋生态损害
3.2.3 海洋生态损害补偿与赔偿
3.2.4 损害海洋生态的方式
3.3 方法与技术
3.4 厦门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
3.4.1 厦门海域划分
3.4.2 厦门海域海洋生态系统服务识别
3.4.3 厦门海域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
3.5 海域使用中的生态损害补偿标准
3.5.1 海洋生态损害补偿估算模型
3.5.2 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服务的损害程度
3.5.3 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标准

第4章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标准
4.1 小规模海洋资源破坏行为界定
4.1.1 行为识别
4.1.2 规模界定
4.2 小规模溢油污染损害赔偿标准
4.2.1 生态损害赔偿标准的简易计算公式
4.2.2 厦门小规模溢油生态损害赔偿标准
4.2.3 简易评估方法存在的问题
4.3 其他小规模污染事件生态赔偿标准
4.3.1 小规模危险化学品泄漏赔偿标准
4.3.2 小规模热污染生态损害赔偿标准
4.3.3 小规模陆源污染超标排放损害赔偿标准
4.3.4 其他小规模污染事件生态赔偿标准
4.4 小规模非污染事件损害赔偿标准
4.4.1 非法填海、倾废损害赔偿标准
4.4.2 非法采砂的赔偿标准
4.4.3 非法砍伐红树林的赔偿标准

第5章 基于生态修复的生态损害补偿/赔偿
5.1 背景
5.1.1 生态修复:国际生态损害赔偿的主流选择
5.1.2 基本程序
5.2 评估前准备阶段的程序与方法
5.3 生态损害评估程序和方法
5.3.1 污染与生态损害之间因果关系认定程序与方法
5.3.2 生态损害定量评估程序与方法
5.4 生态修复措施的选择及其规模的核定
5.4.1 建立修复措施目录
5.4.2 各种修复措施的分类
5.4.3 修复规模确定方法
5.4.4 核定修复措施的规模
5.5 生态修复方案的确定
5.5.I修复方案草案拟定的程序和方法
5.5.2 征求意见和环境影响评价
5.5.3 确定正式的生态修复方案
5.6 修复方案的实施
5.7 海洋生态损害赔偿的争议解决

第6章 海洋工程生态损害补偿:厦门杏林大桥案例研究
6.1 海洋工程生态损害补偿方法与模型
6.1.1 海洋工程生态损害补偿的基本框架和程序
6.1.2 海洋工程生态损害补偿的估算模型
6.2 案例研究:杏林大桥生态损害评估简介
6.2.1 影响海域分析
6.2.2 受影响海域生态系统及其服务识别
6.2.3 受影响海域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
6.2.4 生态系统服务损害程度
6.2.5 杏林大桥工程生态损害补偿标准
6.3 小结与讨论

第7章 海湾围填海生态红线技术研究
7.1 背景
7.2 研究方法和模型
7.2.1 基本模型
7.2.2 填海造地收益计算方法
7.2.3 填海造地成本核算
7.2.4 收益和成本的年价值计算方法
7.3 案例研究
7.3.1 填海土地的收益函数
7.3.2 填海土地的成本函数
7.3.3 最大可允许填海面积及位置
7.4 小结与讨论

第8章 总量控制制度研究
8.1 背景
8.2 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框架和标准体系
8.2.1 排污总量控制制度框架
8.2.2 海域排污总量控制的标准体系
8.3 海域排污总量控制的技术体系
8.3.1 海域排污总量控制的技术路线
8.3.2 入海污染物来源与结构
8.3.3 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与指标
8.3.4 入海污染物总量分配的原则
8.3.5 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途径
8.3.6 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的关键技术
8.4 厦门海域人海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8.4.1 厦门海域水质问题识别及环境容量计算
8.4.2 厦门海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原则、范围与年限
8.4.3 厦门海域排污总量控制目标
8.4.4 厦门海域排污总量控制的主要任务
8.4.5 厦门海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与减排主要工程规划
8.4.6 厦门海域排污总量控制的保障措施
8.4.7 厦门海域入海污染总量控制实施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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