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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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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转型期国家司法改革热点问题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10214301
  • 作      者:
    刘向文主编
  • 出 版 社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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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向文,男,1943年9月生,河南开封人,法学博士(苏联列宁格勒国立大学法学副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郑州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俄罗斯东欧中亚学会常务理事等职。曾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负责独联体东欧国家议会研究。的特约研究员等。此外,被俄罗斯联邦奔萨国立大学学术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形式授予奔萨国立大学荣誉教授称号,被俄罗斯联邦教育和科学部最高学位评定委员会下属两个核心期刊《法律政策与法律生活》(俄罗斯科学院国家与法研究所萨拉托夫分所主协)和《伊尔库茨克国立经济研究院消息》(贝加尔国立经济与法律大学主办)聘任为编委会成员。
  
  王圭宇,男,1985年2月生,河南、禹州人,法学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校聘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郑州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黄河科技学院博士后研发基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_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郑州大学俄罗斯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迄今为止,已先后在《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国外社会科学》、《行政法学研究》、《中国刑事法杂志》和《人民检察》等学术期刊以及《法制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其中有多篇被包括。《人大复印资料·宪法、行政法》在内的期刊或刊物全文转载(收录);合作撰写专著1部;主持或参加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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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转型期国家司法改革热点问题研究》以“转型期国家司法改革热点问题研究”为题,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探讨中俄两国司法改革中共同面临的难题和困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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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微博反腐中政府官员隐私权有限性的法理分析
  在处理公民的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关系上,恩格斯曾经指出,个人隐私一般应受到保护,但当个人私事甚至隐私与最重要的公共利益——政治生活发生联系的时候,个人的私事就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私事,而属于政治的一部分,它不受隐私权的保护,而应成为历史记载和新闻报道不可回避的内容。这说明隐私权的成立必须以符合社会公益公德为原则。政府官员受公民授权,以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职责和使命,因此其所享有的隐私权在内涵和边界上与普通公民的隐私权存在差别,他们的隐私权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所谓“高官无隐私”,说明了社会对政府官员在享有隐私权方面所提出的特定要求,这正是基于公共利益的原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政府官员权力的公共性特征与其隐私权的有限性在逻辑上是一致的
  政府官员受全体公民委托,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其权力和职责从实质意义上来说是一种社会契约行为,其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就是全体社会成员的认可,因此,政府官员身上所体现出的国家意志应高于其他意志。对此,伊斯顿曾经分析道:“在行政官个人身上,我们可以区别三种本质上不同的意志,首先是个人固有的意志,它仅倾向于个人的特殊利益;其次是全体行政官的共同意志,我们可以称之为团体的意志,这一团体的意志就其对政府的关系而言是公共的,就其对国家——政府构成国家的一部分——的关系而言则是个别的;最后是人民的意志或主权的意志,这一意志无论对被看作是全体的国家而言,还是对被看作是全体的一部分的政府而言,都是公意。”①公意或国家意志高于团体的共同意志和个人的特殊意志,政府官员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者和实施者,其国家性特征应该高于其个性特征,这可谓是政府官员自我个性的“法定丧失”,其隐私权的受限制正是这一主体个性法定丧失的题中应有之义。如法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在日常生活和待人接物上须履行自我克制的义务,任何有损于克制义务的极端行为都将受到制裁。这是政府官员自我个性“法定丧失”的写照。
  (二)微博反腐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民主参政权之一
  从现代民主宪政精神来看,政府及政府官员在行使公共权利时应接受人民的广泛监督,这既是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也是宪法保护公民知情权的需要。以美国为例,1920年,美国首次把公民的知情权作为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提了出来。美国公民知情权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三个部分:(1)公众有权查阅政府记录,使隐瞒信息的政府官员承担举证责任;(2)法庭可以强制实施这一公众的权利;(3)某种资料可享受法律豁免。1996年,美国国会通过的《信息自由法案》规定,记者可以要求阅读政府记录,不仅包括传统上向公众开放的档案,还有政府运作的所有档案,而且限定政府机关和官员须在十天内对要求提供信息者做出答复,并授权联邦法院有权判断政府机关和官员以国家安全理由不予公开的信息是否有依据。美国政府机构的工作人员大致分为政务官和公务员两种。通过选举上台的政务官而言,他们与上级官员尽管存在形式上的上下级关系,但总统不能任命州长,州长不能任命议员,他们不需要看上级的眼色行事,但必须时时关心选民对自己的看法和态度。民众不但关心他们从政期间做出的成绩以及给民众带来的好处,同样还关注他们的道德操守,特别是在私生活中的表现。正是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官员往往承受着来自民众和媒体舆论监督的压力,有很强的危机意识,害怕失去选民的支持。在现实中,中国公民比较缺乏表达和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微博等互联网工具使得公众有了对公共事务进行评论、交换意见、形成舆论的场所。②微博反腐也随之成为老百姓参与反腐倡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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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司法理念改革
司法政策是司法体系现代化的手段
列宁的司法权思想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影响
论白俄罗斯立宪主义发展背景下司法权的产生
转型期中国司法理念改革的理论基础和路径选择
我国司法现状的公信力之评析
——以法学本科生的调研为中心
法律方法承载的多重权力关系与司法改革
法律人格:构建自律式司法权规约体系之逻辑起点
微博反腐中政府官员隐私权的有限性及其司法博弈
我国司法组织改革的宪法依托
——兼及内地与特别行政区的比较
回归传统之路:转型时期的俄罗斯物权立法
完善民事检察工作的若干法理思考

第二编 司法机关改革
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的“一般监督”职能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过程分析
——兼议违法行政预防与纠正机制的构建
俄罗斯联邦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职能论析
美国、德国和俄罗斯联邦立宪主义背景下宪法诉讼机关在保障宪法直接效力方面的作用
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宪法司法制度
我国违宪审查机构的模式选择
公法调整婚姻家庭关系和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增强背景下家庭关系法律调整完善的问题
转型期俄罗斯军事检察制度改革研究
独联体国家检察制度比较研究

第三编 司法法律制度改革
俄罗斯联邦的行政申诉制度及其发展
中俄刑事一审程序改革简要比较
公法视野下的中国警务机制改革问题研究
转型期俄罗斯陪审团制的重建与借鉴
案例指导制度运作的基本制约和未来格局
俄罗斯民事立法现代化背景下智力活动成果法律调整的某些问题
当代司法发展中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强制措施
……
第四编 司法改革的总结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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