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时段区分与逐步推进标准。
对于历史欠账,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及园区企业多边磋商,商讨补偿额度;对于新上项目或企业,可以采用土地参股享受分红提成以维持地方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对于以往发生的各类投入,可以通过新上项目的地方参股分红或生态基金设立等形式逐步解决。
③多边磋商、共同参与实现共赢标准。
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对镇海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既可通过企业绿色生产行为与企业社会责任实现,又可通过宁波市等上级政府财税转移支付、生态基金设立等形式实现,关键问题在于园区企业、镇海区政府、宁波市政府、省和中央政府在现行前提条件下达成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共识,通过多边磋商、共同参与实现经济补偿机制的落实。
(2)生态环境影响成本核算标准。
补偿标准上,王金南提出了核算和协商两个补偿标准,康慕谊提出受偿方的补偿标准和受益方的补偿标准两个方面,中国生态补偿机制与政策研究课题组提出从四个方面价值核算(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保护者的投入和机会成本的损失、破坏者的恢复成本、受益者的获利)以及核算法和协商法两种方法。其中核算法主要从环境治理成本(环境保护投入)和环境损失(生态服务功能价值)两个方面计算,而核算往往难以取得一致的意见,协商法是通过协商确定补偿标准的方法。根据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实际情况,本书采取核算和协商法,既有利于补偿标准的科学核算,也有利于经济补偿的落实。核算法是前面对生态环境影响的量化分析,协商法主要由是补偿主体和补偿客体之间协商确定。
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对镇海区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从污染治理成本和环境退化成本(污染损失)两个方面核算,从以上分析可知,“三废”排放对镇海区环境造成经济损失最大的是大气污染物排放引起的损失,次之为水污染物排放造成的影响,再次之则是固废排放产生的影响(若贮存固废未排放进入环境则不考虑产生的影响)。从以上核算可知,历史欠账:污染治理成本为56695万元,环境退化成本16933万元,总计73628万元。现状项目补偿:污染治理成本7403万元/年(若考虑固废则为7551万元/年),环境退化成本6834万元/年,总计14237万元/年~14385万元/年。最后在生态环境影响的成本核算的基础上,通过各利益相关者的协商共同参与确定补偿标准。
6.2.3经济补偿的额度
(1)对镇海区居民的补偿。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对镇海区造成的污染,最直接的受害主体是镇海区的常住居民,通过经济补偿来减少环境污染对居民造成的损害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和方法。
在石化园区污染排放引起的污染治理成本中,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居民的生活影响最直接,而其产生的环境污染成本中,大气污染治理成本均由镇海区居民承担。在大气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失中,酸雨和二氧化硫引起的农业经济损失主要由在镇海区境内开展种植业的农户承担,材料经济的损失也由全部镇海区居民承担;烟(粉)尘引起的机动车清洗费用的增加由镇海区拥有机动车的出租车司机、私家车主等承担。
以上分析可知,镇海区全体居民承担的污染额度,历史承担额度为57446万元,现状承担额度为11623万元/年;镇海区内开展种植业的农户承担的污染额度,历史承担额度为3892万元,现状承担额度为1008万元/年;镇海区内机动车车主承担的污染额度,历史承担额度为129万元,现状承担额度为45万影年。
(2)对镇海区生态环境资源的补偿。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处于镇海区河网水系的末端,其污水主要排入镇海区近岸海域。对镇海区生态环境资源的影响主要是研究石化园区污水排放而产生的后果。石化园区对海域环境造成的损失历史承担额度为11471万元,现状承担额度1510万形年;石化园区污染物排放对生态资源造成的损失主要考虑石油污染物排放对镇海近岸海域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历史承担额度为654万元,现状承担额度为5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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