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水电规划环评基准不健全、方法不完善,影响环保参与决策支撑能力
一方面,缺乏较完善的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河流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试行)》(环办[2012]48号,以下简称《要点》)中虽给出了评价指标体系,但该指标体系并未充分反映水能资源开发的不同时空尺度的特点和流域生态环境特征,且并未给出指标评价标准。如《要点》在陆生生态影响和水生生态影响评价指标中均给出了“物种多样性指数”,但并未给出如何根据陆生、水生生态系统的特点,由物种多样性指数指标值判断区域生物多样性维持程度的标准。同时,一些生态影响评价指标的标准值确定时仅考虑生态学上的理论值,而忽略资源环境经济价值,以及不同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条件下对生态功能、资源环境经济价值判断的差异,例如生物多样性损失评价标准值的确定,不仅是理论上技术标准的问题,也是资源环境价值观的问题。另一方面,目前水电规划环境影响预测采用的技术方法多借鉴于项目环评,对单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较适用,对于大尺度的综合评价适用性较差,特别是缺乏水文节律变化、水文节律变化对流域生态系统健康和服务功能影响、累积影响等定量化预测和评价方法。由于目前水电规划环评评价技术还不能提供确定性程度较高的定量支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决策中的作用。
(三)缺乏解决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
由于水电规划实施后,梯级水库联合调度导致流域水文情势时空变化显著,进而引发流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水土资源格局、流域资源承载力、局地气候变化等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为避免或减缓以上生态环境问题,需要在水电规划和规划环评阶段提出流域性、整体性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但目前受知识、技术水平的限制,解决这些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从而影响规划环评环境保护的效果,如减小水电开发对鱼类影响而采取的措施一般为增殖放流和修建过鱼设施,但由于水电梯级开发规划实施后,河流被破碎,增殖放流很难找到适宜的放流河段,鱼类野外种群重建的条件很难实现,同时梯级电站运行将改变水文流速,产漂浮性卵鱼类、洄游性和急流性鱼类即便能通过过鱼设施,改变后的水文条件也很难保证其生存生境。
(四)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难落实
由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属咨询意见,供规划审批部门在决策时参考,其法律效力决定了评价成果有时难以落实。即便是规划环评提出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和规划调整建议被最终采纳,也只有在规划实施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才能真正起到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尚没有一部关于规划修、制订的法律,并缺乏规划环评和环境管理的监管机制,规划执行过程中受市场等因素的影响,规划环评中提出的梯级布局、规模、建设时序调整建议和梯级联合调度、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移民方案等环保要求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经常出现,影响规划环评源头控制、治理、保护的效果。
二、提升水电规划环评有效性的建议
(一)按流域整体规划,宏观统筹开发和保护
打破行政边界,以流域为单元,在流域综合规划的指导下,统筹上下游、干支流的开发和保护,以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关系,制定整体的、有序的、可持续发展的流域水电规划,明确禁止开发、限制开发的河段和需重要保护的支流。其中八大流域水电规划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水利部组织编制,其他流域水电规划应在上一级水电规划的指导下,由所在省、市级人民政府发改委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编制。如需分段规划,应根据流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划分规划单元;如中下游河段开发先于上游河段,应严格按照流域整体水电规划的规模和布局进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充分考虑上游拟建梯级联合运行对下游的影响;如干流规划时发现一些可以作为重要水生生物替代生境的支流已被开发,可以提出“以大代小”(干流梯级开发替代支流小水电)的开发方案,并提出相应的生态修复和生态补偿措施。
(二)提高水电规划环评技术水平
首先,研究构建能够反映水能资源开发的不同时空尺度特点和流域生态环境特征的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规划实施对流域社会、经济、环境子系统产生的直接、间接、累积的影响指标。结合不同流域资源环境禀赋,陆生、水生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变化阈值,以及资源环境价值等多方面因素,考虑现阶段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提出适用于不同流域差别化的关键性指标评价标准或评价标准确定的规范和要求。其次,研究适用于流域尺度的定量化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方法,包括构建流域水电规划水文节律影响预测模型系统(包含流量、水位、流速、水资源量等模块);研究水文节律变化对流域生态系统健康和服务功能影响的定量化评价方法,研究水电规划实施累积影响的途径、作用机理、影响效应、评价基准和定量化评价方法。为科学判断规划开发的合理强度、速度、尺度提供技术支撑。
(三)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研究力度
首先,针对大渡河、澜沧江中下游、雅砻江等水电开发程度较高的流域积极开展水电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通过对典型流域案例的分析研究,系统认识水电梯级开发和运行对流域生态环境的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总结现有环境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和存在的不足。其次,在水生生物特别是珍稀、濒危、特有鱼类生物学、生态学研究的基础上,加强流域重要生物性问题技术补偿措施的研究力度,包括重点生物资源生境再造技术、以生态基流保障为目标的水库群联合调度技术,增殖放流技术、过鱼设施建造技术、导鱼技术等方面的研究。最后,积极开展流域生态保护规划制定工作,在深入研究流域生态现状和保护价值的基础上,明确和统筹提出规划河段上、下游和流域干、支流生态保护方案,提出明确的保护范围和珍稀、濒危、特有生物生境保护区。研究基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水电开发模式,从生态角度探讨可供选择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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