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环境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息不对称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处于不同位置的人所掌握的信息是有差异的。内部人员对于信息的掌握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一方,而外部人员对于信息的掌握往往处于不利的一方,这就造成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就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是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主体,相对于投资者、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企业的内部管理者掌握着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污染情况的第一手资料,如企业在环境安全设施上的投资情况及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对于企业的外部人员,除了从企业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获得数据以外并没有其他的途径能够获得数据。据统计,2008年度沪深股市不足300/0的A股上市公司披露环境责任报告;环境保护部强制性要求重污染行业必须对外披露企业环境信息,但2010年实际披露企业环境责任信息的重污染行业企业不足七成,而且所披露企业环境责任报告表现出信息不完善、主要是定性信息、量化程度低、可比性差的缺陷。
2)信息不对称的严重后果。
在信息不对称的状态下,存在道德风险,企业管理当局的环保行为难以准确观察,环境绩效是否最大化无法证实;同时,由于存在逆向选择,会使企业和投资者在环保投资、环境负债的信息上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从而形成全体企业环保投入越来越少、环境绩效也越来越小的恶性循环。环境信息不对称不但影响投资者和债权人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使社会公众无法更好地参与环保活动,同时也无力促进企业环境绩效改善。作为环境决策者的各级政府,由于没有关于污染的损失及消除污染的成本的可靠数据,因此他们不可能设计出既有效率(相对于资源分配而言)又不失公平(共同负担所有成本)的政策(蒂坦伯格,2005)。因而不利于各级政府对环境污染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2.研究问题的提出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无论市场机制还是政府引导,都会涉及资源配置和环境保护,而知晓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信息则是制定资源与环境政策、选择恰当政策工具的必要条件。前文已经谈到,工业企业是我国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主体。理论上,向以投资人为主的利益相关者和政府报告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信息是工业企业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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