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时代,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制度,通过确定碳排放的权利与责任以及市场的定价与交易,已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低成本减排机制。然而,国内外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的研究现状却表明,目前的研究存在研究不系统、逻辑关系不清晰等缺陷,从而使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成为国内外会计理论研究中的重大难题。
针对目前的研究现状,《中青年经济学家文库: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研究》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系统探讨了“总量与交易机制”和“基准与信用机制”下所特有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问题。主要创新点如下:
(1)系统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确认和计量理论。根据“总量与交易机制”的特点以及会计的“交易观”指出,企业持有配额目的的差异会产生不同的会计确认、计量问题。为交易而持有配额的企业,应在配额分配之时确认相应的碳货币资产和排放负债;配额的交易并没有解除企业的配额交付义务,因而不确认相应的收益;配额的交付表示减排义务的解除,导致排放负债和碳货币同减。配额的期货与期权交易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履行义务而持有配额的企业,根据配额的非交易性特征,无须确认碳排放权资产和排放负债,只对超排或减排行为进行会计处理。在基准与信用机制下,碳信用的净减排性质使其具有资产的本质,因而应将碳信用确认为碳货币资产,同时确认相应的收益。
(2)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报告模式。鉴于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影响的复杂性和广泛性,企业应采用财务报表列报和表外披露的双重方式报告碳排放权交易会计信息。即一方面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列报配额与碳信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的结果;另一方面运角碳绩效指标表外披露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的综合影响。(3)明确了制定和实施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法规的思路。即根据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程度,提出应分两步制定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法规的思路。第一步: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够发达的情况下,制定《上市公司碳排放信息披露指引》;第二步: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对发达的情况下,制定《碳排放权交易》会计准则。同时,为了提高我国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法规的执行效力,提出建立由自我执行机制、独立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所构成的“三位一体”执行机制的思路。
《中青年经济学家文库:碳排放权交易会计研究》的不足之处有二:一是尽管碳货币资产观和排放负债观是崭新的理论尝试,但其理论合理性还需要结合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数据进行实证检验;二是还需要运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法验证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报告模式的现实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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