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激励问题的产生,是因为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其实质是如何减少代理人机会主义行为的问题。在经济学领域,激励问题虽然早在亚当·斯密时代就被提出,但直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交易费用经济学逐渐占据主流地位,以及博弈论方法在经济学中的应用,激励理论才得到长足发展。在经济学领域,激励理论认为经济人是自私自利的,是机会主义的,因此必须设计一个激励机制,使得委托人在使代理人的效用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实现自身的效用最大化。在管理学领域,激励问题自泰勒开创管理科学开始就一直是研究主题,已有近百年历史。管理学激励理论与经济学激励理论最大的区别在于,它认为自利动机并不是人类行为的唯一动机,人的需要是多样的、复杂的,如企业家有成就感的需要、荣誉感的需要、社会关系的需要等多种需要。将经济学和管理学对激励问题的研究综合起来可知,对企业家的激励约束机制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构成:报酬激励、控制权激励、声誉激励和市场纪律激励。当然,激励与约束在很多情况下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能够产生激励的因素往往也能够产生约束作用。
3.实现多方主体共享利益,分享权力
在企业利益分配中,员工持股实现员工与股东两种身份的有益结合。通常情况,股东是以投入资金来分享企业利润,而员工则是以自己在企业中的劳动来得到报酬。企业的利润是资金与劳动共同创造的,股东在将自己的资金交给企业后,往往便是等待到期分红,对于过程则难以把握。这个过程,尽管力求做到透明公开,但是,由于企业生产自身的特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往往难以控制甚至了解实情,对于如何确保自己的利益,股东自身是缺乏保障的,换句话说,股东的利益此时依赖于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员工。对员工而言,如果仅仅是在股东投入了资金的前提下,用自己的劳动换取自己的工资的话,不难想象其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是极其有限的,可以说做得再好,也是为别人做嫁衣的。因而,如何更好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而创造更多的企业价值,是企业有史以来便存在的重要问题,如果解决得好,便可实现股东、员工与企业的多方“多赢”,一荣俱荣;否则,只能是一损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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