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困境中的合作:人与情境的交互作用》:
三、过程监控
在管理社会困境过程中,还需要注重对社会规范以及制度等方面的建设。这种外在的力量一旦稳固下来之后,将可能导致个体缺省地做出合作行为,也有可能发展成为个体内在的动力需求。
(一)关于社会规范
规范是人们对自己应该如何行为的一种稳定性的预期。当行动者本人预期到他人如何行为,别人也预期到行动者在如何行为时,这种预期便形成一种群体成员广泛接受的共同信念,这些信念说明了群体成员在某种特定情境中应该如何行为,通过非正式的社会共识来激发个人行为的规范执行,社会规范能够在没有法律的强制下指导或限制个体的社会行为。当加入某一集体行动的人增多时,人们会预期到加入这一行动不会有太多的顾虑,而不加入此行动则需承受更大的压力,因而,人们便倾向于加入到集体行动中(赵鼎新,2006)。
如果群体强调合作,那么合作性社会规范得以建立,人人乐于奉献,公共物品得以最好地实现,公共资源可以避免被消耗殆尽。但是,人们所面临的情境、群体中其他人的行为、互动过程等可以激发出不同的社会规范。例如,同样是社会困境情境,在经济领域(如商业)里,自利行为是其内隐规范,而在非经济领域(如道德社会)里,公平、利他等成为其社会规范(Pillutla.Chen,1999)o
反观现实,我们经常会发现人们乱扔垃圾、闯红绿灯、在景区里胡乱刻画等不文明的行为,这似乎说明很多社会规范是不合作的、不道德的。但是,换个角度来看,在大群体中,人们经常期望他人首先合作。如果其他成员也合作,那么这一规范就会促成合作行为;而其他成员背叛会导致他们自己被排除在合作之外。如果群体中哪怕是有一个人没有合作(并且其他成员认识到这一点),那么这一规范就会被违反。不良的社会规范只能更加传递不好的社会行为。人类的合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有条件的合作这样的社会规范(Fehr,Fischbacher,2004a)。对他人的合作回报合作,而对他人的背叛回馈背叛。互惠是最常见的也是促进合作最有效的一种行为方式。
如果群体规模比较小,则需要鼓励群体成员进行沟通(Pavitt,2011)。例如,让群体成员就所面临的具体的社会困境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让他们能够彼此理解对方的决定以及做出决定的理由,那么这些措施也可能凸显社会规范,从而提高成员的合作水平。当群体规模小而且凝聚力强时,更应该考虑建立这样的规范,而一旦失范,不仅当前的社会困境问题难以有效解决,而且还会破坏问题解决的长期性,甚至造成群体解体和重构。
我们还可以通过制定一些“规范性”措施来管理社会困境问题。例如,在社区里设立某种荣誉奖项,鼓励人们回收垃圾;鼓励人人参与到回收垃圾行为中,并且监督社会成员的行为等。由于许多社会困境中的决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匿名做出的,因此,人们很有可能轻易地回避社会困境问题的责任,因而对搭便车者及时、有效地实施惩罚可以增强他们的规范意识。如前所述,这些措施能够促进社会困境中的合作行为,同时,这些规范性指导能够产生积极的副产品,即它们提高了群体凝聚力,增强了成员对这一社区的认同,这样有助于解决大量社会问题(如犯罪、对老年人的支持等)。
制定社会规范的最终目的是能够促使人们将外在的社会规范内化,从而将社会规范演变成个人规范,这样能够更有效地指导个体的行为,而且,规范内化后也容易迁移到不同的社会困境情境中。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