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评论(第二十卷)》:
将表3的结果与政府社交媒体使用不同阶段的实施效果特征相比较,可以判断,部分案例中政务微博运作机制创新的实施效果欠佳且不稳定,总体使用仍处于建设性混乱阶段;另一部分案例中运作机制创新的实施效果较好且较稳定,使用已进入制度化阶段。接下来就对这两个阶段案例的效果做进一步解读。
分析处于建设性混乱阶段的部分案例可以发现,案例仅部分实现了设计功能,设计功能实现度的评分从一颗星到三颗星不等,如@无锡发布厅原旨在为政府机构和民众搭建沟通桥梁,但是并未设立微博值班制度,因而回答网友提问的间隔时间平均较长,也没有一目了然的留言、咨询和投诉板块,沟通的效果并不理想;又如@88号政声的微博账号在运营一段时间后已注销,微博公文的发布无法进行;@微观红河的微博账号也早已注销,网络监督员制度未能正常运转。这些案例在服务质量和受众需求吻合度上的表现也欠佳,评分也仅为一颗至三颗星,@湖北民生服务厅仅将政务微博在同一页面上集体陈列,并未设置服务提供相关的版块和工作制度,原先设想的服务功能优化未见实现,民生服务厅仅仅成为展示窗口。@钟山清风举办的“微博大赛”号召民众以廉政为主题创作文化作品,然而不少网民认为这过于形式主义,未能提供备受关注的廉政实务信息,也未能让民众以实实在在的形式参与廉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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