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力量:聂运伟自选集》:
和谐:古希腊的审美理想
“和谐”是古希腊人的审美理想,这种说法由来已久。文艺复兴之后,许多西方美学家企图从古希腊残存下来的雕刻、建筑等造型艺术上论证这一点。尽管许多研究与考证极有价值,但由于形而上学世界观的影响,这些研究往往陷入了聪明的唯心主义哲学家所讥讽的唯“物”主义泥淖之中。在形式主义美学家的眼中,古希腊的艺术珍品成了不同形状的几何线条的组合,艺术形式的分析流于物理形式的分析,所谓平衡、对称、变化、整齐等造型艺术的美学原则也只能得到数学上的界定。于是,古希腊的审美理想成了抽象的线条、数字的比例关系中的幽灵,一个完全脱离了历史、脱离了社会的幽灵。
黑格尔说:“和谐是从质上见出差异面的一种关系,而且这些差异面是一种整体,它是在事物本质中找到它的根据的。”“和谐”既然属于审美意识的范畴,那么,它和一切社会意识一样,它的内在本质、形成根据必然存在、蕴含在社会运动之中。其实,只要不和温克尔曼一样,两眼专盯在古希腊花瓶的线条上,而大步跨人古希腊社会历史之中,便可发现,“和谐”并不诞生在雕刻家的斧凿之下,孕育它的是巨大的历史矛盾;它不是人为的抽象的审美理想,而是历史的形象的审美理想。
我们知道,“和谐”是由毕达哥拉斯学派提出而由亚里士多德初步总结的。从毕氏的生年到亚氏的生年有着近二百年的时间,这段历史正好是古希腊奴隶社会从逐渐形成走向全盛又趋向衰亡的历史过程。恩格斯说:“只有奴隶制才使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为古代文化的繁荣,即为希腊文化创造了条件。没有奴隶制,就没有希腊国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抛开历史唯心论的偶然观,我们可以断定,“和谐”成为古希腊人的审美理想必然和古希腊奴隶社会的形成有着内在的联系。
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氏族社会演变为奴隶社会恐怕是比以后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的更替都要复杂得多的过程。在这个历史转折关头,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即人类“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质变为强烈的人类自我意识。有了这种人的自我意识,人类才最终从自然界独立出来,结束了完全依赖和恐惧大自然威力的史前愚昧状况,从而以主体的身份开始了改造、认识自然界的活动。古希腊米利都的自然哲学思想正是这些改造与认识的结晶。在古希腊人的面前,自然界不再是一堆堆物质的流动与变化,也不再是盲目的巨大破坏力,而是可资利用的有着和谐秩序与规律的运动过程。如果说这是人的本质在认识改造必然中自由展开的过程,那么审美就是人类自我意识对这个过程的反思。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大大提高,社会分工的大规模化,随之私有制与交换、财富上的差别、利用他人劳动底可能性,及因此而来的阶级矛盾的基础,诸如此类的新的社会成分也愈来愈发展起来;这些新的社会成分在几代人中竭力使旧的社会体制适应于新的情势,直到两者底不相容性最后引出一个完全的革命为止,这个革命便是奴隶制“国家被发明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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