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疫病风险防控的经济学分析》:
另外,一些地方私屠乱宰现象十分严重。一些私屠乱宰的小作坊设施落后、卫生条件差,随意排放污水,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疫不严格、走过场甚至逃避检疫,病死畜禽从这些屠宰点流人市场的情况时有发生。这种乱屠滥宰家禽的落后方式既难以保证肉类食品的安全,又造成环境污染,也给畜禽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留下了隐患。
3.2.4.7防疫监督及屏障设施不健全,动物防疫技术手段落后
各级防疫监督机构缺乏必要的执法监督手段,防疫、检疫、监督工作力度不够。动物产品主产区省际间防疫监督检查站数量不足,缺乏必要的检查手段和消毒设施设备。出入境动物检疫能力不适应进出口管理需要,查验、隔离、消毒、处理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省级动物疫病诊断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普遍较低,装备不配套,难以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病原分离、监测等实验工作。一些县(市)级实验室缺乏必要的二、三类疫病临床诊断设备和诊断试剂。兽药质量监察、兽药残留监控与安全评价等方面的设备落后,能力不足。
3.3小结
(1)《动物防疫法》将我国动物疫病按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分为一、二、三类,其中一类动物疫病14种、二类动物疫病61种、三类动物疫病41种。从我国畜牧业发展的历史来看,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一直比较严峻。虽然近年来随着我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逐步推进,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动物的发病率和因病死亡率等指标有所下降,但2004年以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相继暴发,给我国动物防疫体系再次敲响了警钟。
(2)为了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流行,保护畜牧业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国家先后制定了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我国对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我国的动物防疫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以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及四个分中心为主体的中央级动物疫病防控组织结构初步形成,地方兽医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健全,为我国动物疫病防控提供良好的组织保障。但由于动物防疫体系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如投入有限、队伍老化、支撑不足,在短时间内还难以解决,我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滞后的问题还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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